发布时间:2006-07-07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据中国食品产业网报道,日前,云和县出台《云和县食用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政府制定实施的食用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近年来,云和县食用菌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菇农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促进全县食用菌产业健康、稳定发展,保护食用菌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云和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云和县食用菌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不但对生产菌种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对菌种的销售作出明确要求,凡是菌种在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均由菌种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根据《办法》规定,食用菌原辅材料,即筒袋、麦麸、石膏粉、红糖、营养素(剂)、添加剂、专用肥、化学消毒剂(盒)及其他相关产品必须实行商品准入制,必须建立进货索证验收制度、建档备案制度、商品进货销售台账制度、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商品抽样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一旦违反五项制度中的一项,食用菌监管部门可以取缔其食用菌原辅材料上市资格。
《办法》还对食用菌生产经营过程中事故纠纷的处理程序、职能部门职责和生产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对食用菌技术经费保障制度、有偿服务制度、奖励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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