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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销准入门槛确定《直销法》有望12月前出台

    发布时间:2007-11-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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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1年年底至今几度被传闻即将出台的《直销管理办法》,终于在今年9月10日召开的直销法规座谈会上初现轮廓。在这个座谈会上,直销立法的“内外有别”原则被“内外一致”原则所取代,但对国内直销企业而言,新的直销准入门槛依然难以逾越。
      
    低调召开座谈

     2004年9月10日上午,作为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的一项内容,“直销法规座谈会”在厦门举行,16家外资企业、6家内资企业参加了这次座谈会。与企业和媒体对这次会议投以极大热情不同的是,负责牵头的商务部及相关部门显得相当谨慎。
     和其他法规出台座谈会不同的是,商务部并未将此次直销法草案的书面材料发给与会的代表,而只是由各相关官员对草案中的主要框架及条文进行了口头宣读。不仅如此,在4个小时的座谈会上,除了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政府高官宣读草案大致内容及领导发言外,留给参会企业的发言时间仅有半个小时。
     9月9日晚,一位接近商务部高层的人士提前向记者透露,商务部高层在获知全国数家媒体专程来采访直销立法后,为防止媒体炒作,一度准备取消此会议。后来,商务部高层研究决定,对会场进行严格把关,不准备任何书面材料和录音材料;对所有参会的代表严格把关,防止媒体记者混入会场。
     事实正如该人士所述,第二天,国内数十家媒体无一记者得以进入会场。在会上,商务部还向与会企业代表强调,若企业接受媒体采访或向媒体透露内容,将让该企业永远进入不了直销行业。会议结束时,与会的政府官员和企业老总为逃避记者的围追堵截,竟从不同的门分散离开会场。

    不再内外有别

     在此次会议召开前,业界一直传言直销立法将采取“外资先行,逐步放开”的原则,但在这次座谈会上,“内外有别”原则已被“内外一致”所取代。
     一年前在厦门召开的直销立法内部会议上,商务部只把7家外资企业列为参会代表,且表示国家将出台《外资投资直销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和《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正因如此,国内不少企业纷纷提前变身,采取换壳的形式谋求进入直销业。在这次座谈会上,国内直销企业天狮就是以另一个“面孔”———其在国外单独注册的“外资公司”身份出现在会场。
     “从参会的企业包括内外资来看,就可以发现国家对直销立法的态度。”参加此次会议的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表示。
      而在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更是直截了当地说:“直销立法将采取以下原则: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据商务部及工商总局高官在会上介绍,国家将出台《直销管理办法》、《反金字塔欺诈管理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三部法律法规。

    准入门槛难

      "虽然直销立法采取的是内外一致原则,但从草案的内容来看,内资企业未必就迎来了直销的春天。”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分析认为。
      据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会上透露,此次准入直销的企业须具备以下硬性指标: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外资企业必须在海外有3年以上直销从业管理经验,且是世界直销联盟组织成员;企业在申请时的前三年(连续)累计营业额须超过5亿元人民币;企业须交纳保证金2000-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须有店铺、厂房及只能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等。
     “按此草案规定,内资企业将无一家符合条件。”武汉瓜拿纳董事长张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目前,除了已变为外资身份的天狮,没有一家连续3年的累计销售额可以达到5亿元。”
     “这些条款完全是为外资量身打造。”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市场营销所特约研究员胡远江直言:“‘3年要达到5亿元的销售额’这样的标准,只能是安利、雅芳等外资企业才能够达到。”

    三大类产品允许直销

         讨论稿在“直销企业的经营范围”一条中明确规定,直销产品只能是保健品、化妆品和日用生活品三大类。
        目前中国的直销模式大致为雅芳的“单层”模式和安利的“多层”模式。讨论稿在“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一条中明确规定,在省级或市级设立10个以上专卖店,方可申报分支机构;若没有设立分支机构,则视为违规的跨区域经营。这一规定表明“单层”模式可能更受政府青睐。

    保障消费利益

     此次草案不仅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还从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对直销企业做了规范。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路政闽处长介绍,此次在草案中,特意对直销人员的拨出比例(相当于给所有直销人员的总奖金)进行了限制:未经商务部允许的须在25%以内,特殊情况经商务部批准才允许在30%以内,产品的销售价格须和同类产品的价格相近;厂家须给予消费者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即消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对自己认为错误购买的产品进行无条件退货。
     据介绍,草案中还规定了,从事直销的人员不能是公务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学生和未成年人,且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同时,草案还对培训的质量进行了要求,防止从业人员欺骗消费者。

    草案还将修订

     “此次草案并未征求到企业较为全面的意见,商务部还将在近期召开座谈会,最终还会修订草案。”一位接近商务部高层的人士透露。
     据该人士介绍,由于此前商务部并未将内资企业列入放开的范围,因此草案的内容大多是针对外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起草。后来,商务部迫于国内企业压力,才将内资企业列入。此次座谈会草草结束也与要继续征求意见有关。
     此次座谈会上并未透露直销法出台的具体时间。不过,就在厦门正在举行的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一次演讲中已明确表示,直销立法将于年底前公布。

     

    编辑: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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