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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农业标准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07-11-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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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各国间的贸易往来逐渐取消了“关税壁垒”,但却对农产品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他们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业生产,加设了“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我国国内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意识日益增强,部分大中城市为了保证农产品的安全,也设立了市场准入机制。浙江省丽水市地处浙西南边远山区,是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山区市,因此,如何引导农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已成为我市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各国的成功实践告诉我们,农业标准化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钥匙,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扩大农业国际贸易的必然选择。

           一、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现状

           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始于1998年,与兄弟市县(区)相比起步较晚,但我们在借鉴兄弟县市(区)农业标准化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市技术监督局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目前已制定颁布了与农业有关的标准7个。并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基地示范等措施,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力促进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提高了我市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4个,其中10个基地(面积688公倾)通过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8个农产品品牌通过绿色农产品认证;5个农产品品牌通过有机食品认证。但从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我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农业标准化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标准制定不全面,农业标准整体水平较低

           首先,由于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市里没有设立机构抓这项工作,缺少必需的工作经费,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往往被认为单纯是某个部门、某个企业或某个农民的事,工作不主动、引导不当,缺乏必要的宣传;其次,由于我市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许多大宗农产品如大豆、谷类、蔬菜、花苗木、柑桔、果用瓜等大宗农产品都没有制定标准,制定的标准大多是生产标准,没有涵盖加工、贮藏、包装、运输等环节;而且已制定的标准内容受计划经济的制约,体现市场需求的指标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相脱节,使标准成为一种摆设,不能落实到田间地头,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2、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意识淡薄,标准化生产水平低下

           因为我市大部分农产品都以分散的小规模生产为主,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少,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意识淡薄,缺乏标准化生产自律性,标准化生产知识难以普及;生产资料经营者标准化意识淡薄,部分假冒伪劣生产资料充斥农资市场,农户家中私自存放两高农药等现象妨碍了标准化生产的源头控制;同时,农产品经营者、消费者对标准化产品的认识不足,在加工销售过程中标准化意识淡薄,不能规范经营,以劣充好,给消费者造成了模糊认识,农产品优质优价问题难以兑现,价格拉动作用不大,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3、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差,制约了农业标准化的实施。

           我市属浙西南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资金较为困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差,抗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农业标准化生产所需的条件难以满足,制约了标准化生产的实施。此外,我市农产品深加工滞后,阻碍了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有机衔接,制约了标准化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

           4、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监督不力

           实施监督不力,一方面体现在标准的运用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忽视农业标准化的要求,生产中不按标准生产,市场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仍在出售,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另一方面体现在有的检测机构数量与检测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5、农业标准化组织机构管理较分散

           分散的管理体制,是农业标准化管理有效开展的障碍。主要表现是农业部门管生产,粮食部门管收购,工业部门管加工,卫生、工商、技监等部门管流通,整个标准可以说是支离破碎,加之部门之间有时协调不够,造成部门之间扯皮,不能适应现代化管理。

           三、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组织技术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

           (1)建立标准化组织领导体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涉及面广,牵涉的问题较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应以政府主导型方式,在市里成立由环保、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部门之间既明确分工,又统一协调。

           (2)建立农产品标准化培训体系。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标准化意识,就不可能有标准化的行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宣传标准化,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他们的标准化生产经营意识;其次,要利用农函大、农广校、农村绿色证书、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等方式,有计划多层次对生产者进行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培养出一批懂得标准化生产的技术骨干,使他们成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带头人和传授人。

           (3)建立农产品标准化推广网络。利用现有的农技推广网络,积极发挥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的作用,在全市建立市有示范乡(镇)、乡(镇)有示范村,村有示范片的标准化技术推广网络,同时,积极扶持以农户为主体,经销人员为骨干的专业协会和技术服务组织。

           2、研究制定标准,强化标准的应用

           我市地处浙西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存在着经营分散、规模小,涉及面广等问题,应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法,对我市一些既有比较优势,又有一定生产规模,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力比较强的区域优势农产品,如香菇、灵芝、毛竹、茶叶、水果、高山蔬菜、瓯江彩鲤等农产品优先制定标准。其次,制定标准应系统全面,涉及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使农产品的生产从田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有量化标准,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有章可循,使生产的农产品优质安全。

           3、加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标准化生产所需的条件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使农作物生产所需条件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提高作物抗逆能力和抗自然风险能力。

           4、抓好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强化示范作用

           市政府应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职能部门、农户、个体业主等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方式,利用现有的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立主要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农户对标准化生产的感性认识,并通过建立标准化基地,学会标准化生产技术,形成以示范基地为中心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带,带动全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5、建立标准化生产的监督检测体系,强化标准的落实工作

           由于我市的农产品标准化工作起点较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律性较差,我们应对生产环境、整个生产过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约束他们的行为;其次,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加工、销售过程。此外应成立市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水平,采取市场准入机制,对一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不予进入市场;同时,工商部门还应加强对标准化农产品的经营管理,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6、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强化价格的拉动作用

           政府应鼓励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采取“公司+基地+农户”、“专业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推动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标准化农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积极宣传标准化农产品,拓展标准化农产品的销售空间,以市场拉动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何乐琴 《农业标准化管理--探索与实践》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1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                 2004、7

           3、许越光《发展农产品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 1999、9

     

     

     

    编辑: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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