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0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QS编号规则
(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QS为英文“Quality safety”(质量安全)的缩写,编号前4位为受理机关编号,中间4位为产品类别编号,后4位为获证企业序号。
(2) 受理机关编号。参照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有关部门规定,受理机关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前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后2位代表各市(地)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备案。
前2位编号规定:
北京11 天津12 河北13 山西14
内蒙古15 辽宁21 吉林22 黑龙江23
上海31 江苏32 浙江33 安徽34
福建35 江西36 山东37 河南41
湖北42 湖南43 广东44 广西45
海南46 重庆50 四川51 贵州52
云南53 西藏54 陕西61 甘肃62
青海63 宁夏64 新疆65
(3) 产品类别编号:产品类别编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位于QS代码第5位至第8位,编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确定。
具体类别编号规定: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0101 大米0102 挂面0103 其他粮食加工品0104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0201 食用油脂制品0202 食用动物油脂0203
调味品:酱油0301 食醋0302 味精0304 鸡精调味料0305 酱类0306 其他调味品0307
肉制品:肉制品0401
乳制品:乳制品0501 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
饮料:饮料0601
方便食品:方便面0701
饼干:饼干0801
罐头:罐头0901
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
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1101
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薯类食品1202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1301 果冻1302
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1401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402
酒类:白酒1501 葡萄酒及果酒1502 啤酒1503 黄酒1504 其他酒1505
蔬菜制品:酱腌菜1601
水果制品:蜜饯1701 水果制品170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1801
蛋制品:蛋制品1901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1 焙炒咖啡2101
食糖:糖0303 淀粉糖2302
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201 其他水产加工品2202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301
糕点:糕点食品2401
豆制品:豆制品2501
蜂产品:蜂产品2601
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2701
其他食品
QS认证新要求
由于连续发生食品问题,国家对QS的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
除了对认证机构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企业要求进一步提高。
1、委托检验淘汰,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能力,原已拿证的企业,属于委托检验的必须在年底前建立自己的实验室,否则将取消其QS证。
2、QS企业每年都将接受严格的证后监督检查,对其申证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有严重不合格项就将吊销其QS证。该项工作将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筹进行。
QS认证的费用
1:申请费用:2200/单元。同时申请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每加一个加收20%
2:检验费用: 按照各省标准执行。
3:咨询服务费用:按咨询机构标准执行,一般为12000~15000元。包括企业标准备案咨询费用。
QS认证程序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送出汇总材料后,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在10个工作日内能够收到该材料。
10个工作日(4)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编辑: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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