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2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分委员会相衔接,我部组建了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农残标委会)。第一届农残标委会委员由相关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第一届农残标委会下设残留化学、毒理学、分析方法3个工作组,由42名委员和7个单位委员组成,主要负责审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提出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对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等工作。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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