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6-2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12]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机、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农机、水利)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2010年,农业部率先在部机关司局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作为今年行政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要求,加快形成农业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重大公共政策的绩效,为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选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5项重点工作对省级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其中,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现将《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农业部相关司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财务司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
传真:010-59192556邮箱:dingxiangyong@agri.gov.cn
2.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李伟电话:010-59193310
传真:010-59192876邮箱:njhcyc@agri.gov.cn
3.科技教育司窦鹏辉电话:010-59193069
传真:010-59192905邮箱:kjsztc@agri.gov.cn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件:
农业部2012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公共政策、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资金的专项绩效管理。为推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政策项目绩效,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并选择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作为今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试点项目。依据《农业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部关于2012年度绩效管理的总体安排,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主要评估制度建设、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主要评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实施等内容。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表1、附表2。
三、评估考核方法
评估工作以地方农业部门自评为主,农业部组织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地方农业部门自评
由各省农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农业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农业部财务司、农机化司、科教司。
(二)查验核实
部内相关司局会同驻部监察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省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资料审查。对各省农业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省里补充相关材料。实地考核。组织利用有关单位力量,组成由财务、基建、行业专家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省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与省级自评分差异较大的,需沟通协商,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上报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
四、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考虑到农机购置补贴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项目的执行周期不同,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还包括基建项目,这两个政策项目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分别安排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
2012年6月15日前,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2012年11月30日前,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2年12月15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2013年3月31日前,省级农业部门完成自评工作,报送相关材料。
2013年4月30日前,农业部相关司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省级农业部门,在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上予以表彰,并以部函的形式通报相关省级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成立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部财务司牵头负责,部农机化司、科教司、计划司具体负责,驻部监察局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地方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处室或牵头部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对地(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试点。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延伸绩效管理是一项新事物。我部将适时组织省级农业部门举办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讲解绩效管理基本知识,解读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法与标准,安排落实相关工作。同时,通过印发工作简报,介绍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级农业部门要主动把这两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驻部监察局认真做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政策项目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表: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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