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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2-08-07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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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地)、县供销合作社,省直有关企业:

      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紧紧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居民安全、便捷、实惠消费为己任,加快完善经营服务网络,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鲜活农产品经营呈现出规模不断扩大,流通主体多元化发展,流通设施逐步改善,品牌建设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流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为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城市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还存在着流通主体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流通设施和流通方式相对落后等问题,其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和全国总社《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指导意见》(供销经字[2012]18号)精神,加快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省供销合作社实际,现就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深入实施“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联合合作”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建立健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这一目标,以推进现代流通方式为重点,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培育龙头,扩展终端,重构新型的供销合作社有控制力、有带动力、有生机活力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进一步提升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结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依托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市场需要,按照市场流向和商圈规律,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地设置网点和网络布局,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规律,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注重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品牌引领,资源整合原则。进一步做大做强“寒地黑土”品牌,突出品牌的整合功能,加快品牌的连锁扩张,通过品牌带动网络建设,依托品牌整合农产品资源,进而形成以品牌为龙头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提升我省优质鲜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坚持均衡发展,重点推进原则。要因地制宜,兼顾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各类流通主体、不同区域市场的均衡发展。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着力解决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题问题,并突出特色、注重效益,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要有所突破。

      ——坚持社企引领,联合共建原则。供销合作社企业、基层社、专业合作社要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上主动担当、勇于作为,且发挥主导作用、骨干作用、引领作用。同时,要广泛联合,引进并整合社会一切优势资源,共同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三)发展目标

      按照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总体要求,通过采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联合发展、开放办社、产权多元化改造等经济手段,强化对现有供销合作社系统资源的整合重组和社会优势资源的引进,切实改造、提升、优化现有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力争经过三到四年的努力,到2015年,全系统鲜活农产品年经营总额要达到40亿元,占全系统农副产品经营总额的35%以上。初步形成以大型连锁骨干企业为龙头,以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各类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为依托,以基层社、连锁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连锁门店为终端,以信息化、标准化为支撑的连接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鲜活农副产品网络流通体系。

      ——在哈、齐、牡、佳、大、绥等中心城市建设一批有吞吐能力、有辐射能力、有现代化交易手段的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在全省部分市、县、乡建设一批包括鲜活农产品在内的农贸市场。

      ——在我省资源产地建设一批具有资源特色,差异化较强、产品竞争力明显的特色农产品交易市场,形成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市场交易格局。

      ——培育50个较大型的供销合作社控股、参股的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龙头骨干企业,使其成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骨干力量。

      ——培育300个由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的流通、加工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其在鲜活农产品流通和加工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城市社区建设一批社区鲜活农产品直营店、直销店和超市。

      ——农村连锁店(农家店)建设累计达到26000个,并通过“一网多用,肥粮套作”等方式,逐步扩大鲜活农产品的经营比重。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鲜活农产品流通主体。建设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必须要有多元化的流通主体作牵动。要着力培育和做大做强一批流通型、市场型和加工型龙头企业。要以产权制度改造为契机,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壮大一批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骨干企业;支持系统内有一定规模的优势企业,以品牌、信誉、实力为基础,以资本和现代产权制度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或特许经营等形式,或通过资本、技术等多种联合方式,积极兴办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现有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将经营链条延伸到企业生产和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建立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产业链条;大力创办、领办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购销方式,提高鲜活农产品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农民经纪人协会的组织协调、中介服务作用,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范围,搞活鲜活农产品流通。

      (二)加快鲜活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营销体系建设是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便民实用的要求,逐步构建农副产品经营网络,加快建设一批鲜活农产品采购中心、连锁配送物流中心、供应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连锁商店(农家店)等网络终端在搞好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一网多用,功能提升”;要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鼓励和支持较大型农副产品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到城市开办超市和便利店,在城市社区大力发展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形成规范化、便利化的市场终端;要加快“寒地黑土”品牌的整合和扩张,建立经营网络及出口渠道,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业务;要围绕蔬菜、果品、水产品、肉禽蛋、花卉等鲜活农产品,在主产地规划建设和改造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和区域性集散市场,促进鲜活农产品就地出售和转运,在农产品主销区和集散地,升级改造一批集仓储、冷藏、检测、结算、配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竞争有序的鲜活农产品市场网络。

      (三)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建设。要着力改变当前我省供销合作社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加快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系统等设施建设,改善经营条件,实现交易结算、物业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提升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二是推进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投资改建或新建一批以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设施,增加农产品冷库数量,增强物流配送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预选分级、低温仓储、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物流配送等一体化冷链设施,培育一批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三是扶持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预冷、冷藏保鲜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等,提高鲜活农产品供应质量,增强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民的能力;四是推进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立足当地产业和产品优势,充分发挥自身引领和龙头带动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服务手段,组织建立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逐步形成区域性优质鲜活农产品产业带;在果品、蔬菜、食用菌、蜂产品等传统优势领域,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农业示范认证;积极发展鲜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依托寒地黑土品牌,大力实施“千社千品”工程,制订标准化生产实施规范,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鲜活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

      (四)积极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方式。要着力创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依托现有大型农副产品龙头企业、连锁综合超市或农产品配送中心,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经营或对超市、大专院校、餐饮酒店的配送业务,扩大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深入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和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流通主体与学校、酒店、社区等终端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并通过举办展示展销会、交易会等方式,推动我省名牌、优质鲜活农产品进超市,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建立“网上供销合作社”,打造鲜活农产品网上采购配送平台,推进“网上交易、网下配送”,实现网络虚拟店与实体店的融合;在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大型批发市场探索引入竞价拍卖、远期合约、电子交易以及经纪人代理等现代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五)切实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管理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托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合作社等网点,建立信息直报点,动态掌握蔬菜、果品等鲜活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以及库存量等信息,引导农户和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和经营;大中城市供销合作社要依托现有的一批重点市场,探索建立鲜活农产品监测预警体系;要全面推进连锁网络的信息化改造,推广和普及信息化管理方式,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采购、仓储、配送各个环节;要强化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以信息化带动鲜活农产品流通现代化;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建立起对鲜活农产品的经常性检测制度,实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要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逐步建立起鲜活农产品在种源、种养殖、加工、物流配送等多个产业链上的质量可追溯系统,绝不让不合格产品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领导。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牵动供销合作社长远和全局的重要工作,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都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全力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建立工作推动机制。省社成立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供销合作社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

      (二)制定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新时期党和政府交给供销合作社的使命和战略任务,也是一项难度很大,任务艰巨的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出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重点制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特色鲜活农产品流通等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推进措施,在此基础上,做好重点项目的谋划工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注重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当前工作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行面对面的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用典型来指导工作;要制定切实有效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范围,使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落实与责任、奖惩落实结合起来,并不断研究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做到上下联动,社企互动,强力推进,务求实效。

      (四)积极争取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政策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现有的支持渠道和政策,建立、完善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专项工作合作机制。中央、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资金将重点向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倾斜。各地供销合作社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各级地方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支持条件,引导和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到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报道供销合作社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方面的工作,加大社会各界对供销合作社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的政策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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