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2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农业投资效益,我部于今年3月至8月,组织部内相关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部属单位和项目单位开展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专项检查任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活动,继续采取部省结合、以省为主,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2009年下达投资计划尚未竣工验收的种养业良种、植保、渔港、动物防疫、农垦天然橡胶、棉花生产基地、农垦公益性、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水生动物保护区项目;部直属单位2006-2011年下达投资计划在建项目和2011年底积累资金少于50万元的项目;2011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清单中,未竣工验收以及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在系统中填报的项目;2009年尚未竣工验收以及2011年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
检查活动从3月初开始,到8月30日全部结束,涉及73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40家部属单位和1787个项目单位。检查项目总数2068个,其中,省级抽查632个,部级抽查208个,分别占总项目数的30.6%和10.1%。部、省下发整改通知总计34份。此外,为全面掌握各省和部属单位项目检查进展情况,我部依据《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单位的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对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6家部直属单位和江西农业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等15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了通报表扬。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检查时间进一步集中。今年的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安排在3月至8月,检查时间由以往的8个月缩短到5个月,减少3个月。二是检查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专项检查的范围,由往年种养业良种、植保、渔港等七类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扩大至部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检查项目个数由去年的1312个,增加到今年的2068个,增加57.6%。三是检查要求进一步严格。进一步强调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在项目专项检查活动中的组织、检查和督导等职责,增加了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开展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的内容。
(二)取得的成效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2]3号)要求,部相关司局、各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和项目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和抽查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基本摸清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过对2068个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全面检查,使我部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有了较全面的掌握,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有了深层次的了解,对当前项目建设的总体情况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二是强化了各单位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通过组织项目检查,对项目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领导机构,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项目单位也通过全面自查,找出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并制定了改进措施,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此外,各单位利用农业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报送项目信息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目前,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报送专项检查信息率达到75.3%,比去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农业建设行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严格按照我部要求,加强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到实施、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不断规范项目单位建设行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基本杜绝。四是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将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帮助项目单位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如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中应竣工而未竣工项目数已由检查之初的1696个减少到目前的808个。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项目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坚持把项目监管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均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派出业务、计划、财务、纪检等部门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所在县(市)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或农业主管部门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建设单位也相应成立项目实施领导机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各部门加强配合,统一协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二)创新项目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农业基本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努力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如陕西省突出监管重点,紧紧抓住施工图纸、开工准备、定点放线、基础施工等项目初始阶段关键环节进行督查。山西、安徽等省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邀请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项目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浙江、江西等省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专家座谈会,积极研究探讨项目管理经验和问题,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部内各司局依据项目不同进展情况,采取约谈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重大项目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各省级农业主管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项目管理培训班。重庆市依托工程建设管理中介机构,对所属市、县项目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广西、河南、内蒙、云南等省区结合本省实际,举办了针对基层农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领导、项目负责人、财务等人员的培训班。今年,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开展了各种培训工作,累计举办培训班98次,培训人数达5526人。
(四)完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建设管理。部属单位和地方各级农业、农发、财政部门相继制定完善了一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如吉林省农委和省农发办共同制定并印发了《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农发项目的申报、筛选、建设、管理程序。江苏省农委制定了《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资金拨付手续和程序。安徽省农委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建立了月度报告进度、双月通报项目实施总体情况的“月度报告和双月通报制度”。中国农科院结合本院特点,制定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并总结提出了《基本建设管理“八要八不要”》规章。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提高了项目建设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检查总体情况看,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意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也不断提高,但项目建设中一些老问题虽有改进却没有根本性改变,管理水平差异加大表现明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配套资金不到位、竣工验收不及时以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由于部分省(市、区)地方财政收入紧张,项目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很大。在发展计划司检查的项目中,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率仅为66%。同时,由于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建设内容变更、申建手续复杂等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竣工验收不及时。此次检查的项目中,目前仍有近50%的项目未开工或进度迟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突出,个别项目单位未按要求设立项目专账,只记流水账,分不清支出内容;财务报销审核手续不全,没有相关单位印章和签字。在发展计划司抽查的24个项目中,有15个项目存在上述问题。
二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问题突出。部分项目单位在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阶段考虑不周,导致项目难以按正常计划执行。如一些项目单位由于对土地性质、土地规划等事关项目进展的核心问题缺乏足够重视,没有落实好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电力、绿化、人防、市政等各项前置条件,项目立项后,补办相关手续困难,造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些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缺乏认真研究,匆忙申报,项目建设内容漏项较多,造成多次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期延长,项目超概算。在发展计划司抽查的24个项目中,有6个项目因土地性质、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等问题而进行了变更。
三是项目管理水平差异明显。从项目单位来看,有的项目单位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确保资金下达与整体建设计划相匹配,能够合理安排项目土建工程、田间工程和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工作,加快建设进度。但有的项目单位却缺乏统筹考虑,在建设内容与时间安排上相互脱节,造成工期延长;有的则沟通协调不足,造成资金下达不及时等问题。从项目监管来看,有的单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新管理机制,监管成效明显,而有的单位则非常薄弱。在此次检查的73家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40家部属单位中,分别有15家和23家单位没有上报检查总结。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农业基本建设工作中心任务,结合项目管理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强化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单位要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完整确定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电力、绿化、人防、市政等各项前置条件,认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与概算文件。要依据适应新形势变化和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部内各司局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把关,强化指导与服务,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项目单位要根据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反思,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跟踪检查机制,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要注重总结项目建设经验,为今后项目建设提供借鉴。明年,我部将继续按照“全面自查、部省抽查、重点督查”思路,组织开展项目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开展“回头看”行动,着重对今年检查中的“问题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继续实行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对报送信息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三)着力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继续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项目管理案例剖析和调研活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我部也将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开展项目申报、评审、检查、制度宣贯等专题培训。
(四)创新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农业建设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做好项目检查信息报送和项目申报等工作,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各类中介组织,在项目前期论证、招投标、施工建设等项目管理的主要环节推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完善项目全程监管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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