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2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我部于2007年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任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聘期5年已满。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组建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特聘请翟虎渠等76名专家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聘期5年。专家委员会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执行。
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积极指导各专家委员会委员依法、科学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组织联络和业务推进等方面工作请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010-59193235;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2106539。
农业部
2012年12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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