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社企农”创新农业经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但如何创新农业经营形式,显然此前备受舆论关注的家庭农场不是惟一。
“家庭经营在市场竞争、规模扩张与人力资本等方面存在局限,使得农业合作经营有了产生的必要。目前在欧美,即使是大规模的家庭农场,也都是合作社成员。”在13-14日举行的首届中国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创新论坛上,曾赴荷兰、美国考察了众多合作社的浙江大学卡特研究中心主任黄祖辉,针对各地进行的农业经营形式创新探索,强调应建立农业新型双层经营体制,发挥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和家庭经营的集成优势,构建多形式、纵向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度。
梳理山东农业经营体制演变路径,山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泽厚认为,合作社发展是趋势,但目前合作社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规模太小,既无力发挥导向作用,也难以与超市对接。未来合作社应向联合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方向发展,把家庭经营的优势和合作社统一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有活力的农村经营体制。
做好衔接
自从家庭农场的概念出世后,各地开始了发展家庭农场“竞赛”。对此现象,王泽厚直言不讳:有的县市争抢第一个家庭农场,有的县市一夜之间冒出20多个家庭农场。这其实是导向问题,对于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模糊不清。
事实上,家庭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产业化经营和行业协调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特征。分析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组织体系,黄祖辉认为,家庭经营虽然充分调动了人的积极性,但在市场竞争、规模扩张与人力资本等方面的局限明显,尤其是人才欠缺,农村优秀的人才多去从事了非农产业。而合作社是在个人独立基础上的合作,有利于农产品的集中营销和服务的集中提供,能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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