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导的城镇化需要激活民间投资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最大的突破和理论创新是重新塑造政府与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发展模式。通俗来说,是在“听市场”还是“听市长”问题上,强调市场是首要的、决定性的。
在城镇化问题上,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建立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体系。这说明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将逐步走上“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绝对的“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小城市论”者所主张的发展某一类城市的观点都不符合中国的实际。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实现依托大城市推进城市化与依托县城推进农村城镇化并重;发展大都市圈为特征的“网络发展式”城镇化与以县城为依托发展中小城市的“据点发展式”城镇化同步;城镇化要走适当集中之路,避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小城镇过度发展的“农村病”和大城市人口盲目膨胀的“大城市病”这样的双重“城市病”;东部和中西部地区要在产业梯次转移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合理流动,中西部要做好承接东部产业和劳动力回流的“双转移”工作,实现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城镇化会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高速运转,将带来巨大的投资需求。面对投资需求,应该实行“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模式,着力扩大民间投资,让民间资本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大有作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城镇化模式是指,城镇化进程中所需的资金主要是来自民间资本等社会资金,但政府仍然应该履行其在指导城镇化发展政策和总体规划上的职责,包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利用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均衡城镇化战略,围绕“人、业、钱、地、房”五大要素深化改革。
城镇化的这五大要素中,“人”是城镇化的核心。“人”的城镇化要解决“人往哪儿去”和转移人口“如何市民化”两个问题。市民化=稳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安居及生活方式城镇化。推进市民化进程首先要加快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依据居住证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优先把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工作和收入,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流动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
市民化必须建立在稳定就业的基础上。要鼓励民间资本大力发展中小银行等草根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扶持农业转移人口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壮大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等草根经济,实现产城融合,使城镇化有坚实的产业基础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就业。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决定》指出,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但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服务于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等草根经济的草根金融和社区金融发展严重不足,制约了草根创业。我国企业体系高度分散,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的99%以上,而金融体系却高度集中,国有大中型银行占据大部分信贷资源。这种不合理的结构使得转移人口在创业过程中普遍面临着银行等金融机构“重大轻小”、“嫌贫爱富”的“规模歧视”和“重公轻私”的“所有制歧视”,融资难成为转移人口创业的首要问题。有调研显示,农民工的创业资金五成以上要靠自己,由于自身收入有限,致使六成以上创业企业投资规模集中在3万元以下,创业者自身要承受很大的资金压力。
形成扶持创业的金融体系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大力发展城市民营中小银行。二要探索和发展类似互联网金融的新型金融。三要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引导民间资本创业创新。四要构建与企业构成相匹配的多层次的正“金字塔”型资本市场体系。五要发展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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