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设施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胜利闭幕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

    第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利辛)羊肚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第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

    2024年全国两会聚焦食用菌行业声音

    2024年全国两会聚焦食用菌行业声音

    第 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利辛)羊肚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第 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

    2024首届南方珍稀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2024首届南方珍稀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设施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

    新《食品安全法》抽检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15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食品安全法》大大增加了追偿力度,而明年起国家、省食品安全抽检将只从市场抽样送检,不再从生产企业抽样。食品流通环节中运输、贮存等过程若出现问题,生产企业或将“躺枪”。
        目前的食品安全抽检,既会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样品送检,也会从生产厂家购买样品送检。原来包括国内很多知名食品在内的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都出现过出厂检验合格,但在市场流通环节抽检时,却出现了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从明年起,直接不再从生产厂家抽检,而全部从食品消费的终端市场抽样,将给不少食品生产厂家带来挑战。
        抽检的变化,能让食品生产厂家真正重视市场,不注意市场环节安全的生产企业可能“躺枪”,这就倒逼生产厂家要认真挑选经销商,生产厂家的食品安全不再止步于生产,最终还是要到市场上。
        新法中,市民购买到不合格的食品,经销商和生产商都要承担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给消费者。而且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解读新《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在坚持...

    2015-05-19 11:24:31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