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8
来源: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从价格政策上加大支农惠农助农力度,甘肃省发改委决定从2016年3月起,降低全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含贫困县农业排灌、高扬程提灌用电),停止收取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实现全省农业生产用电城乡同网同价。
此次甘肃省农村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0.12元,具体降价标准每千瓦时0.066元-0.226元不等,年减轻农村农业生产用电户电费负担约4000万元。这一降价政策,将惠及全省86个县(市、区)1228个乡镇的21.33万户农业生产用电户,切实减轻农民生产用电负担,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