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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共同组建农业信贷担保公司 解决农业“融资难”

    发布时间:2016-05-1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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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银监会组建的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在京成立。 公司股东包括财政部和全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拟分三年形成约150亿元的资本金规模,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根据2015年7月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并向市县延伸业务分支机构,直接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同时,在国家层面组建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实体机构,为省级机构分险增信,构建起完整的专门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担保、再担保组织机构体系。

        公司作为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国家层面政策性担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坚持自身信用和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实行政策性主导、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旨在统一担保业务标准、强化系统风险控制、规范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担保的经济助推器功能和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推动粮食结构调整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公司股东包括财政部和全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拟分三年形成约150亿元的资本金规模。省级机构股东根据其组建进展情况,分期分批加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3家省级机构完成工商注册,其余的省级机构预计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机构组建工作。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4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0亿元,其余由黑龙江、河南、安徽、四川等11家首批参股的省级机构出资。

        公司的职责和任务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落实国家农业支持政策,制定再担保业务标准,为省级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规范指引。二是为所有省级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根据各省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比例和再担保费率。三是研究开发农业信贷担保产品和服务,扩大信贷支持农业的覆盖面。四是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的战略合作,建立适用于公司和省级机构的银担风险共担机制。五是建立风险补偿和风险救助机制。六是研发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数据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和管理,实现项目评审和风险控制等工作的信息化。七是组织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专业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指导省级机构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懂金融会管理的基层担保员队伍。

        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既是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常态下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而且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也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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