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农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联合发文,将食用菌列入《北京市基本菜田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食用菌几个工厂化生产的高产品种,按每3吨折算1亩的办法参照执行,补贴指导意见如下:
(一)发挥菜田补贴激励作用,对划入北京市基本菜田信息管理系统、达到规模要求(平原5亩以上、山区2亩以上)的菜田,可给予不低于200元/亩的补贴。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鼓励发展设施农业用于蔬菜生产,可给予日光温室不低于200元/亩、大棚不低于50元/亩的补贴。
(三)强化质量安全建设,提高蔬菜“三品”认证率,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中一项或多项的菜田,可给予不低于200元/亩的补贴。
(四)推进蔬菜工厂化生产,可按照3吨产量折算成1亩露地菜田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鼓励发展新菜田,落实《北京市“两田一园”农业生产空间划定责任书》划定目标。对全市“两田”划定范围之内,新发展的菜田,可给予10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
(六)鼓励蔬菜产业化经营,对农户成立或加入蔬菜产销合作社,与农业企业合作经营,经营面积达到45亩以上的规模菜田,可给予定额补贴。
(七)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行服务带动型推进蔬菜适度规模经营的,可给予定额补贴。
(八)加强菜田面源污染防治,减少蔬菜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对开展菜田培肥地力工程的,可给予定额补贴。
(九)加大菜田固定资产投入,对于新建蔬菜生产设施、老旧温室改造、盘活闲置设施的,可给予定额补贴。
二、根据农业部及财政部的意见,北京市农业局将食用菌有关机械列入农机补贴范围。
这两项补贴是符合广大菇农的心声的,将很好的促进北京市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