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永川区以农业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吸纳更多资源流向农村和现代农业,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激发了农村活力,为统筹城乡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方共赢”促增收
陈诗铨是永川区何埂镇狮子村村民,以前家庭年收入2万多元。2014年,重庆上发食用菌种植公司来此流转土地种植秀珍菇,他把自家的4亩多土地流转出去,并在企业务工。不久,公司又将大棚承租给包括他在内的20个大户,每户种植5万袋秀珍菇,公司负责提供菌种、技术管理和销售,他只需按部就班的操作。
“现在土地租金每年3600元,工资每月2000元,加上承包的秀珍菇,一年收入超过10万元没问题。”陈诗铨算了这样一笔账,而陈诗铨收入的变化则源于永川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农业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不算少,可农民和村集体直接受益的却不多。”永川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4年开始,该区把农业领域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项目纳入股权化改革范畴,规定承担项目的农企,将补助资金的一半交由项目所在地流转土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持股。
在狮子村,具体的方案是:企业将项目资金的50%交由项目所在地流转土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持股,股权分红标准定为持股金额的5%。在村里流转土地的上发食用菌公司获得了30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国家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农户和村社持股150万元,去年分红额度为7.5万元,其中集体和流转农户的分配比例为4∶6。
“流转户分到的6万元按每户农户的土地流转面积进行再次分配。村集体分到的4成也将再次分配,其中村里占40%,涉及的村民小组占60%。”狮子村党总支书记刘扬飞介绍,村里留下40%,主要用于维修便道和山坪塘、慰问老弱病残等福利事业,村民小组的分红则按户籍人口分配,“让那些没有流转土地的村民分享。”
对于企业来说,也很乐意接受这一规则。上发食用菌公司法人曹继岗说:“这种模式构建起企业与农户、村社‘三方共赢’的利益共同体,让村集体和村民有明确的预期,从而积极支持企业发展。”
目前,永川区纳入股权化改革的项目资金共6727.5万元。其中,2014年—2015年已股改项目资金3120万元,农民持股金额1248万元,固定分红71.76万元,可实现户均增收420元,亩均增收207元。今年,永川的这项改革已从最初试点的3个农业园区拓展到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