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函〔201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信息中心(农业互联网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信息中心,各农科院,各涉农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各有关企业,部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部署,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决定开展“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活动”,以自愿申报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未来3-5年有推广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模式和产品,以促进农业信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5年(2015-2019年)在农业农村信息化中涌现出来的有代表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应具有行业、国内、国际领先水平。优先推荐曾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成果。
(二)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较大推广价值,能推动农业农村数字转化,促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民生保障信息化服务水平、增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三)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必须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以主体自愿申报为原则,请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成果推介申报材料(见附件1、2)。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遴选。我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
(三)成果公示。根据专家意见,将遴选出来的有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进行公示。
(四)推介发布。编辑《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并在第三届“双新双创”博览会(2019年11月19-21日,南京)期间举办的“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展望论坛”上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填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打印、盖章,辅证材料作为附件。一个申报主体多个申报成果的填写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材料接收截至2019年9月15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纸质申报书及其辅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邮寄至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以“成果名称-单位-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不得涉密。
(三)其他。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中心,应根据此函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成果推介征集申报工作。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邮 编:100125
联 系 人:曹敏 胡杰华
电 话:010-59192771,59191684
邮 箱:caomin@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