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推荐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设施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胜利闭幕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

    第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利辛)羊肚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胜利闭幕

    第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

    2024年全国两会聚焦食用菌行业声音

    2024年全国两会聚焦食用菌行业声音

    第 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利辛)羊肚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第 23届食用菌新产品新技术博览会暨全国...

    2024首届南方珍稀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会

    2024首届南方珍稀食用菌产业创新发展大...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会暨设施农业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

    第九届全国(新县)羊肚菌高质量发展大...

    三部门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部分食用菌产品继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0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根据通知,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廊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通知明确,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和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全国高速公路将统一实行分段计费、统一扣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如果不提前预约,将会发生先扣款、待出口查验符合免费条件后再退费的情况。”吴德金表示,由于退费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将会影响用户体验,增加鲜活农产品运输业户的经营成本,所以提供了预约通行服务。
        据了解,之前发布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食用菌被归纳在新鲜蔬菜类,常见品种示例明确为平菇、原菇、金针菇、滑菇、蘑菇、木耳(不含干木耳)。而双孢菇、杏鲍菇、蟹味菇等工厂化食用菌产品并不在目录中。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9〕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确保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顺利实施,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拥堵,便利群众,现就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免收车辆通行费范围
    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本通知规定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是指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且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二、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
    (一)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使用ETC专用通道,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出口收费站外广场暂不具备查验条件的,可继续在收费车道内实施查验。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网络或客服电话系统提前预约通行。
    (四)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并将有关失信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开;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等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实施工作。
    (二)认真清理,全面规范。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一致性和规范性。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
    (三)及时评估,完善措施。深入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影响,不断完善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对因优化政策造成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合法收益损失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补偿。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优化“绿色通道”政策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具体内容,为促进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9年7月18日
     

    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公众号

    更多资讯 ! 欢迎扫描左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微信公众号

    已于本月初正式实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问

    去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

    2024-04-11 17:01:08

    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大文章

    农产品产销对接是促进农产品供需平衡、优化农业生产结构...

    2024-01-22 15:46:45

    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10个典型案例发布

    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10个典型案例发布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介2023年全国农产品...

    2024-01-10 15:15:21

    农业农村部权威解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

    今年九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

    2023-12-25 14:53:29

    一图读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图读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023年第10号国家...

    2023-12-14 15:56:38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工作,落实农...

    2023-10-28 17:19:09

    第三批拟命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名单公示

    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

    2023-10-19 14:40:30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23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公布 自202...

    2023-08-25 14:19:07

    农业农村部答复推进农村电商发展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建议

    日前,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7...

    2023-08-09 16:03:19

    农业农村部: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农业农村部: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

    2023-07-17 14:39:15

    四部门: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

    四部门: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农...

    2023-02-06 14:36:52

    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和联合体试验专项整治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绿色通道...

    2022-09-02 14:35:52

    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审批绿色通道管理措施的通知

    农农(农药)〔2020〕78号    关于推进实施农药登记...

    2020-10-15 14:16:45

    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

    2015-01-22 08:46:13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