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印发通知,提前下达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总计24381016万元。
财政部要求,相关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安排、合理使用中央奖补资金,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前下达资金中包含支持省(区、市)深度贫困地区县(市、区)脱贫攻坚资金,其中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500000万元、支持其他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450000万元。同时,财政部要求,及时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到有关贫困县(市、区),并督促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