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农工作来说,保供和增收是永恒的主题。
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积极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多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2022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3元,首次迈上2万元的新台阶。但也要看到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农民收入增速有所放缓,增收动能有所减弱,这点必须高度重视。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必须拿出更加务实管用的硬措施。
稳定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就业”一词出现了28次,稳就业与促就业依然是主基调。稳定农民就业,需要坚定落实各项稳岗纾困政策,强化提高农民就业技能,打通就业“痛点”“难点”,让农民就业有岗位,上岗有技能,勤劳能致富。当前,超过四分之三的农民工在省域内就业,超过一半在县域内就业,要顺应这种趋势,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县域富民产业。同时,加快乡村新业态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乡土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质量效益较高的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经营增效。如今,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到农民收入的三成多,这其中多半来自农业经营收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需要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同时,要支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通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实现节本增效。建立健全农民收入风险应对机制,增强其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经营收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财产挖潜。当前,财产净收入占农民收入比例较低,尚有潜力和空间可挖掘。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须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维护和实现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益。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通农民从集体资产中获取收益的通道,让农民更多分享改革红利。
转移拓展。转移净收入是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拓展农民转移净收入,必须持续推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创新农业农村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确保农民充分受益。同时,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民实施医疗、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筑牢农村社会安全底网,让农民群众的“钱袋子”越来越鼓,生活越来越有奔头,日子越过越红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