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部署要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提出要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农机结构调整。
《补充通知》明确,各省可在现行报废补贴范围基础上,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不超过6个机具种类新增纳入报废补贴范围。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对自今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补贴申请的,按调整后的报废补贴标准执行。
《补充通知》要求,各省要管好用好支持农机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的农机报废更新相关资金,支持老旧农机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要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要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流程,对提高补贴标准的机具要专门制定监管措施并进行严格监管。要推动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培育和网点布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风险,严厉打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