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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返贫现象探析

    发布时间:2003-06-2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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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在消除农村贫困方面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当前我国还有近3000万急需帮助的农村贫困人口,而且特别在欠发达地区,原已解决温饱的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近年来返贫率居高不下,返贫正蚕食着我国的扶贫攻坚成果。实现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建设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本文将对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返贫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1978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为2.5亿人,随着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的深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已减少到目前的不到3000万,创造了国际社会的反贫困奇迹。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消除农村贫困仍然是我国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严峻挑战。目前,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对优势的沂蒙山区、太行山区、秦岭大巴山区等欠发达落后地区还存在着集中连片的贫困区,而且我们特别不能忽视的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些地区原已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人口返贫问题日益凸现,返贫率居高不下。如秦岭大巴山区虽然近年来90%以上的贫困农户解决了温饱问题,但在安康、商洛、汉中三个地市的不少贫困农户仍然在温饱线上下徘徊,返贫率居高不下。这里大多数贫困县农户返贫率一般为10%左右,有时高达20%-30%。返贫像一只怪兽正蚕食着我国的农村脱贫成果。当前,有必要对广大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返贫率居高不下的现象,以及我国农村脱贫工作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开拓新思路,开创新局面,早日消灭我国广大农村的贫困人口,防止返贫现象发生,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一、我国农村脱贫的历程和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农村脱贫工作总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85年以制度变迁为主体的改革式脱贫。这一阶段我国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家庭的生产主体地位,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迅速提高,从而大大缓解了农村的贫困问题。使全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85年的1.25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4.8%。第二阶段是1986年以后的开发式脱贫。从198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脱贫,国家强调欠发达落后地区要依靠自身力量、利用自身资源脱贫致富。强调脱贫工作要从资金、财物的单向输入向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的配套服务转变。同时中央政府还要求各级扶贫部门把有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及加工业作为农村脱贫的重点,以求收到投资少、见效快、成功率高、资金又能循环利用的良好效果。开发式脱贫战略的实施使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25亿人下降到目前的不到3000万,贫困发生率从14.8%下降到3%左右,创造了世界的反贫困奇迹。 二、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返贫的原因分析 (一)对农村形势认识的错误。我国从1978年开始的以制度变迁为主体的改革式脱贫,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显著效果。但是,当农村改革推进到1984年的时候,当农业生产连创历史新高,粮食供求矛盾基本缓解,并局部出现“仓容危机”时,我们错误地估计了形势,以为农业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将改革的重心转向了城市。当我国将投资和政策重心转向城市后,国家开始更多地从保障粮食供给和稳定城市社会秩序的角度来强调农业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更多关心农产品对城市的有效供给而忽视农业生产效益的做法使农业生产迅速滑坡,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效用迅速式微,广大农村的脱贫速度迅速递减。而我国在当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是改革重心超前转移的错误战略后果,而是把其根源完全归罪于原脱贫模式的弊端,于是确立了开发式脱贫战略。 (二)开发式脱贫战略的本身缺陷。我们必须承认1986年以来贯彻实施的开发式脱贫战略在我国的脱贫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开发式脱贫战略的本身缺陷也严重影响了农村脱贫效果,特别是乡镇企业落后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脱贫效果。首先是脱贫资金投入不足。据《中国农业发展报告,1996》认为,要稳定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人均资金投入强度需达到1600—1800元,世界银行的标准是人均5000元。若按此标准1999年的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资金至少需480亿元。而我国1999年的中央扶贫资金的年度规划规模是248亿元,资金缺口巨大。其次是脱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善。我国当前的脱贫资金多头筹集、多头管理,使用审批环节多、程序杂,但缺乏对脱贫资金使用的监管,脱贫资金截留多、漏出率高,使用效益底下。黄季琨等(1998)对8个省的村级随机调查,脱贫资金到达农村贫困户的到位率只有28.8%。据袁德法(1997)的调查,贵州省黄平县扶贫项目落实到农村贫困户的入户率只有8.5%,脱贫资金分配到农村贫困户的入户率只有1.5%。大量的脱贫资金被用到条件较好的城镇地区的工商业项目以及流向相对富裕的组织和个人,而最需要资金的农村贫困人群却得不到应有的扶持。如1996年5月25日的《经济日报》报道:贵州省从1986年到1996年共投入扶贫资金24亿元,开发近5000个项目,但对农村脱贫有成效的仅占25%。就是用在农业生产的项目,搞种养的多,搞基础农田建设的少;号召农民生产的多,组织加工销售的少。由于初级农副产品供给弹性大而需求弹性小,使欠发达地区农民的生产风险成本居高不下。一旦市场情况有所变化,他们的劳动就付之东流。这也是九十年代后农村返贫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社会救济作用的过度弱化。千百年来,我们对农村广大贫困人口主要是以各种形式的财物救济进行帮助。经验告诉我们,救济帮助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必要的,如遇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重病、意外等巨额支出,都急需通过各种形式的救济以度过难关。当然,救济只适用于对突发性灾难的援助,绝不能成为一种稳定的大众化政策,否则就会出现理性预期而产生非理性后果。救济机制虽有其派生作用的消极性,但在任何时候和社会制度下都是必不可少的。八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在强调开发式脱贫的同时却在实践中大大弱化了救济帮助作用。因为开发式脱贫战略是一种区域增长带动战略,区域增长带动战略的脱贫方式容易产生以单纯的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的增长、人均GDP的增长为目标,以经济总量的增长代替贫困问题的解决,从而忽视了对个体及局部贫困的关注。同时,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干部任期制,各级干部为了政绩也会在主观上出现隐瞒的故意,从而进一步弱化了救济的效用。由于我国的广大欠发达地区农村与生态脆弱地带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极易发生自然灾害、疾病或意外,在救济帮助严重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就大大提高了返贫率。 三、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返贫的对策分析 (一)强化社会救济的作用。在今天的我国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脱贫和防止返贫的实践中,救济是必不可缺少的部分。我们要进一步重视和完善社会救济制度,加强摸底调查,对缺乏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上无依无靠的农村孤、寡、老、弱、病、残者实行长期的救济;对他们的子女保证给予受教育的机会;对于遭受疾病或自然灾害而生活困难的农村贫困人口,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及时给予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同时要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把真正需要救济的农村贫困人口排除在救济主体之外的现象,以减少返贫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开发式脱贫战略。在今后的欠发达地区的脱贫实践中,国家在大力加强脱贫资金投入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漏出,杜绝各种“形象脱贫”“花架子脱贫”等劳民伤财的脱贫方式。要利用有限的资金切实抓好农村农田水利、改土治沙、道路通讯等基础建设,以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脱贫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农户为单位的零散型生产经营模式已根本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必须大力发展农工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各级政府要利用自身在农村脱贫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调动欠发达地区人们在抓好粮食生产、调整产业结构的同时,通过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抓好农副产品加工经营企业的创建、经营和发展。使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沾机制,原料生产任务交给农户,把加工技术要求、市场信息、销售等任务交给企业。政府还要严格监督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扶贫承诺,防止目标转移及向农户转移风险。这样,通过利益风险机制形成以企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以农副产品生产为基础的经济共同体,使种养方向有指导,生产过程有服务,农产品销售有门路,销售价格有保护,以大大增强农业生产的预见性,减少进入市场的风险,减少后续效益的流失,提高脱贫效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三)消灭精神贫困。从物质角度帮助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短期内可以取得极大的效果,但不可能杜绝返贫现象的产生。要解决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和返贫问题,还要实现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消灭精神贫困,“扶贫要扶志,治贫要治愚”。从某种意义上说,消灭精神贫困对于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脱贫致富具有更根本性的意义。正如英格尔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化,失败的畸型发展的悲剧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工艺,也会在这一传统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 精神贫困是指人们的理想、道德、价值观、习惯等精神状态和价值取向不能满足现实生活需要,落后于社会主要物质生产方式的状态。精神贫困往往与物质贫困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从而使返贫率居高不下。要消灭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人们的精神贫困,首先需要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丰富文化生活,特别要尽快消灭电视空白村,电视对人们精神生活塑造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要采取发展旅游业、动员帮助大量的民众外出经商等各种措施让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人们发展各种形式的交流,融入到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逐步造就一种与现代生活相适应的精神价值观念,从而造就脱贫致富强有力的内在张力。只有这样,消除贫困和防止返贫现象产生才有坚实基础,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返贫追着脱贫走的现象才能成为真正消亡的历史。 四、结语 没有农村的富裕,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我国的全面小康社会,消灭贫困和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为此,我们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早日解决我国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贫困人口和返贫问题。当然,消灭欠发达地区的贫困人口和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只有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宏观与微观相结合,政策与措施相配套,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才能得以消除贫困和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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