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农村合作医疗 1年掏30元看病最高报5万
发布时间:2003-07-3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八月份全面启动,今后,本市农村居民也可像城镇职工一样,看病按比例报销。从先行试点的大兴区的经验看,每位农民一年自掏30元,看病最高可报5万元。
据悉,按即将于下月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参加大病医疗统筹,可按照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的标准出资。起步阶段,平原地区每人每年出资额不低于15元,山区半山区不低于10元。村集体按照村经济组织利润额2%左右的标准对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起步阶段,为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农民每人每年出资额一般不低于5元。从今年起,市、区县、乡镇财政按照实施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地区的农业人口数,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近郊地区年人均补助10元,对远郊区县平原地区年人均补助15元,对山区半山区年人均补助20元。
《实施意见》规定,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只用于报销参加统筹人员的住院费用、门诊医疗中的大病治疗费用,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机构组织的人员体检费用。报销范围和项目由各区县参照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最高报销限额按年计算。有条件的地方,每一至两年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到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京郊农村居民。
对于农村贫困家庭和五保户,可通过社会捐助、发行福利彩票募集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医疗救助,用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并对患大病者给予适当医疗费用补助。具体的救助办法正由市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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