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三件事凸显征地制度弊端
发布时间:2003-08-0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城镇化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是怎样生活的?记者最近在西安近郊一些农村采访发现,许多失地农民长期找不到新的出路,迈不进城市的"门槛"。大批无地可种、无岗可上的"边缘人"整天忙于不太正常的"三件事":打牌、盲目"开发"房地产、上访。失地农民的困惑与无奈,折射出现有的征地制度的诸多弊端,根据新的形势改革沿用了几十年的土地征用制度,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课题。
新华网陕西频道 文/图 记者储国强 陈钢 审发:《焦点网谈》栏目组
失地农民生活见闻:打牌 盖楼 上访
镜头一:生活无着无事作 打牌成风穷消遣
图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邓店南村村民胡清云正在家门口巴掌大的草坪上种韭菜,草坪的另一半长着绿油油的蒜苗。她对记者说:"现在吃菜要买,还有交水费、电费。我要是有个正经活干,一月挣个三四百元,也不会这么种菜了。"两年前,这个村的所有土地被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征用,如今全村443户农民大多成了无业人员,村里许多人家的草坪里都种上了蔬菜。
正是农忙时刻,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邓店南村的许多壮劳力却聚集在村头打麻将。二三十名中青年村民围着两桌麻将、一桌象棋观战。村民任东民盯着手里的麻将牌,头也不抬地说:"前几年种地的时候,这季节哪里能闲着。现在没活干,就靠麻将打发日子。"两年前,这个村的所有土地被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征用,如今全村443户农民住在当地政府为他们统一建造的花园式小区里。
42岁的任东民是村里的勤快人,他去年才干了不到7个月的活,挣了3000多元钱,可是全家一年的开销超过了1万元。任东民苦笑着说:"3年不种地,麻将水平上去了,生活水平下来了。"
支部书记张和平说,任东民家的状况在村里非常普遍,有的人都快住不起自已的"小洋楼"了。他还说:"像我这样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开支越来越高,谁愿意整天混日子?可是征地是‘计划经济’,进城找工作却是‘市场经济’,村里绝大多数人只会干苦力,一年能有半年闲。"
小区里许多草坪里竟种上了蔬菜。村民胡清云正在家门口巴掌大的草坪上种韭菜,草坪的另一半长着绿油油的蒜苗。她放下手里的锄头对记者说:"现在吃菜要买,还有交水费、电费。我要是有个正经活干,一月挣个三四百元,也不会这么种菜了。"
在西安近郊许多被征地的农村,记者都看到了与邓店南村相似的情景。"一脚踢"式的征地带来了大量无业人群,他们生活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大量时间无事可做,只能打牌消遣,一些赌钱成瘾的青年人甚至快把家赌穷了。
镜头二:盖楼只为等拆楼 "制造垃圾"浪费多
今年3月19日上午,西安北郊未央区河址西村靠近公路的3排数十间楼房正被拆毁,其中两座楼房都是新盖的,有的连门窗都没有安装,看不到任何住过人的痕迹。一些村民神秘地告诉记者,该村土地被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后,个别村民去年七八月份紧急盖房,因为房屋的拆迁补偿远远高于房屋建筑成本,"去年盖楼今年拆,大量制造垃圾为的只是获取拆迁补偿。"
图为:3月21日,长安区郭杜镇邓店南村村民任东民向记者展示他家住的裂缝,说明由当地政府统一建造的住房是"豆腐渣"工程。3月19日,该镇上百名农民先后围堵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大门,请求解决他们"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和统一建房存在的质量问题。这些农民土地2000年被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征用,村民成为失地农民。从2000年起,这些村民就不断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甚至集资到北京。
记者采访发现,像河址西村个别农户一样想发"拆迁财"的失地农民不在少数。尤其是近年来部分地方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大大提高后,许多农民拿到大笔征地补偿款之后,纷纷把目光投到下一次的拆迁补偿,掀起了一股畸形的"盖楼风"。
未央区汉城街道办蔡家村原来人均拥有耕地1.3亩,去年耕地全部被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后,每人领到了7万多元的征地补偿款,如今家家都盖起了超大面积的住房。村民秦有富家盖了500多平米的房子。在他家40多平方米的客厅里,秦有富说:"过去村民哪儿见过这么多钱!一户二三十万元,放在家里不放心,存在银行利息太少,搞投资找不到好门道,算来算去,最终都决定盖房子。村里盖房最多的一家盖了四层楼房,有一千多平方米。"
村支书易志发介绍,村民都觉得拿钱盖房最划算:建房一平方米的成本就200多元,即使装修很豪华也不会超过300元,将来村里迟早要搬迁,房屋得到的赔偿可能达到每平方米500元左右,这样就能赚上一笔。
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薛家寨村也是盖楼成风,该村一组组长付随省说:"盖起楼来等着拆,这个过程就是把水泥、钢筋、沙子变成垃圾的过程,对整个国家经济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未央区城建局副局长刘胜利、未央区国土局副局长赵有浩、未央区汉城街道办副主任徐家宽等基层干部认为,目前对农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几乎是空白。农民乱建房的根本原因还是目前安置方式太单一,因为失地农民仅仅拿到补偿款,对于下一步的生产和生活非常盲目,投资"小型房地产"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镜头三:征地拆迁"猫腻"多 上访为业求公正
不久前,来自西安南郊长安区郭杜镇的上百名农民先后围堵陕西省政府和西安市委大门,请求解决他们"征地补偿款被截留和统一建房存在的‘豆腐渣’问题"。这些农民来自郭杜镇邓店南村、邓店北村、东五桥村、西五桥村和长里村,2000年他们的土地的被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征用,前4个村整体搬迁,村民成为失地农民。邓店南村村民张宽本告诉记者,征地时西安高新区与镇政府签订的《征地实施协议》中写明土地补偿费用是每亩3.9万元,但农民领钱时却是按一亩地2.6万元算的,少支的1.3万元不知哪去了,镇领导的答复是"相关费用"。从2000年起,这些村民就不断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甚至集资到北京,但问题一直没解决。
据陕西省联合信访办统计,2000年至2001年间,陕西省涉及征地方面的信访总量就达3、7万多人次,集体上访达955批。连续两周,仅记者接待的失地农民上访就有10多次。一些常年上访的农民戏称:"我们的工作就是上访"。
怀疑补偿款被截留挪用以及镇村干部腐败是导致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1995年以来,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曹家庙村近700多亩耕地被征用,目前人均耕地不到3分。去年参与村里财务清理的曹再利、曹保祥等村民告诉记者,村委会签订了7次协议"卖地",从来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会议,并且7次征地补偿总计4900多万元,其中4800多万元已转到村帐上,但到目前村民总共只领到补偿款3800万元,剩下大约1000万元不知去向,村民为此一直在上访。
图为:3月19日,西安北郊未央区河址西村靠近公路的3排数十间楼房正被拆毁,其中两座楼房都是新盖的,有的连门窗都没有安装。一些村民告诉记者,该村土地被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后,个别村民去年七八月份紧急盖房,因为房屋的拆迁补偿远远高于房屋建筑成本,"去年盖楼今年拆,大量制造垃圾为的只是获取拆迁补偿。"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明斌、未央区汉城街道办副主任徐宽本等基层干部认为,征地引发大量群众上访,反映了部分地方征地主体多、征地补偿资金监管松、村级财务管理不严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看作"农民的素质问题"。
长安区郭杜镇邓店南村"告状专业户"张振本在村民眼里是一个敢于仗义执言的人。记者见到他时,这位58岁的汉子正躺在床上,因为上访,老张3月9日被人不明不白地打伤,嘴唇被打裂缝了6针。他说:"为了上访,我们几个人自己掏腰包花了好几万了,到底图个啥?说到底是一些干部把国家政策‘念歪’了。
"迁转成本"如何计算?――会诊当前失地农民安置补偿机制
农民失去土地后的补偿安置纠纷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新问题。这里除了有"歪嘴和尚"念歪经的问题外,不少群众和基层干部反映:应进一步研究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如何进行合理计算和支付的问题。
失地农民如何看待现行的补偿安置方式,他们希望什么样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记者最近带着这些问题在西安市近郊调研中,请不少农民、干部和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会诊"。
“‘买断式’补偿标准太低太乱”
卢会彦(长安区郭杜镇邓南村村民):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太低,对农民的剥削算起来太吓人。我们的土地2000年被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征用,每亩地才给2.55万元。我家地被征走后,全家分得征地款9万元,老房子拆迁每平方247元,一共补了3万元。但上面统一建的住宅却以每平方465元的价格卖给我们。我所得的所有补偿款刚够购房款和装修费,也就是说,我们拿出了自己的一切(土地和住房)换来了一座"住不起"的小洋楼。
付随省(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薛家寨村一组组长):从近几年这里征地来看,不仅标准低、标准乱,而且"买断式"征完地后,就把农民甩开不管了。我们组的土地是1996年以公共设施征用的,地价有4.65万元的,有4.2万元的,还有3.7万元的,谁也说不清标准到底是什么。但是地被征走以来,许多地都被用来搞房地产开发了。村民眼睁睁看着政府花3万多元把我们的地征走,一转手以40万拍卖出去。直到现在还有一些地在拍卖,最低成交也得六七十万元,我们难以接受。
图为:一位民工仍在村里施工,现在全村家家都在盖起了"豪宅"。
记者调查:近几年来,西安城运村、绕城高速公路、西安高新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项目陆续占用近郊大量耕地。有的征地补偿明显太低,如绕城高速公路每亩仅补偿6000元,其他项目征地有高有低,低的两三万,高的七八万,许多农民征完地后生活立即就陷入了困境。
刘华珍(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特邀咨询委员):我国许多地方"低价"征用农村土地的制度和办法已经沿袭了50多年。其弊端已日益显露,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补偿标准太低,二是"溢出"的人口由农村自行"消化"。这是造成当前"三农问题"之所以成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征地制度亟需改革,这不是农村自身的事,也不是陕西一个省的事。
刘胜利(西安市未央区城建局副局长):现在西安市不同性质的征地给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同。省上统一规定道路、广场、绿地等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在1万元以下,而一些量不大的建设用地给到了7万元左右,对此农民意见非常大。因为在他们眼中,国家用地和建设用地都是一样的,结果都是农民失去了土地。从公平的角度上来说,国家征地和建设用地应该按等值进行补偿。另外,民以食为天,失去土地后农民的生活来源是个大问题。现在 "买断式"的征地对农民打击非常大,只有源源不断地补偿他们才会满意。
补偿安置应以"迁移转业成本"来计算
董长荣(未央区汉城街道办麻家什字村村民):这两年我们村绕城高速公路征地时每亩补6000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时每亩补7万元,最近听说绕城林带要征地每亩3万元。这些补偿标准都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现在全村耕地快没了,而每人分到的钱还不到4万元,许多人生活开始出现困难,这是不是说明目前的计算标准不太合理。
赵有浩(未央区土地局副局长):现在城郊许多地方的安置补偿都在每亩六、七万元,这已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标准,这说明目前法律对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计算方法不合理,没有把市场因素考虑进去。
李明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确定的依据还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农民要求,低价征地较为普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4-6倍,两者总和不得超过30倍。
刘华珍(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特邀咨询委员):征地制度改革,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二是要使征用农村土地与转移农村人口同步进行,三是转出的人口必须彻底离农,到城镇定居、就业。要做到这三点,核心就是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它的标准要提高到多少,要按"迁移转业成本"进行科学的计算。
举个例子:假定农村平均每户4口人,当地人均1.5亩耕地,征用6亩地就必须转出一户4人。要使这一户人实现迁移、转业,需要到城镇定居就业,需要约15万元建造一栋住宿和经营兼用的房屋,5万元的生产经营启动资金,还有以下的"迁移转业基金",迁移头两年(预计尚未就业)的基本生活费约2.4万元(每人每月250元)。以上就是支付给转出人口的"买断金"。另外还需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约3万元(每亩5000元)的补偿金。两项合计所得的"迁移、转业成本"达25.4万元,客观上就应以这个成本来决定征地补偿的标准。按这样计算,一般农村每亩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约为4.2万元,城郊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
图为:姚芳香背靠自家新房,一边挑拣着刚挖回来的野菜,一边与身边八九位村民闲聊。既为生计所迫,也为打发时间,没事可干的姚芳香经常带着辍学的孩子挖野菜,每天只能赚上几块钱。但她家新房的豪华却与此极不相称:上下两层,水泥地面,瓷砖贴墙,门外还漆画了彩图。建房加上看病把她家14万元补偿款花光了。
亟需探索失地农民有效安置方式
记者调查:大量失地农民在失去以前赖以生存的土地后,固定的收入来源被截断,加上许多地方的一次性补偿标准偏低,农民怨气较重。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解决安置问题的相关规定,现行法规对征地后农民安置问题也很少涉及。探索多种渠道的有效安置方式,已成为征地亟需探索的迫切任务,也是当前近郊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
李明斌:(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要维护农民利益,真正有效地安置失地农民,目前仍有许多事要做、有许多方式可以探索:如亟需制定统一和公开的征地补偿标准,避免土地补偿的随意性;应尝试建立征地补偿调节基金,解决土地补偿因用地项目不同而差距太大的问题;要拓宽征地补偿的形式,允许采取留地安置、扶持企业、安排耕地开垦项目等政策补偿办法,使征地农民继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应试行改土地征用为土地合作、改一次补偿为分年支付的办法,兼顾各方利益;允许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发行土地债券,以债券收益折抵部分土地补偿费。
张龙学(未央区张千户村村民):工人下岗后能拿最低生活保障费,我们农民失去土地"下岗"后,就只能靠自己,这对失地农民来说很不公平。我认为,我们应该仿照城镇职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我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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