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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化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

    发布时间:2003-09-1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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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委党校副校长 王育忠 摘要: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人类历史进步的一种规律,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文章首先分析了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困难和误区,接着指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出现了就业不充分和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尤其在广大农村,伴随着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半机械化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的迅速推广应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日臻完善,农业生产水平、劳动效率不断提高,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减少,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充分问题日益凸显,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拟就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据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我国农村劳动力总量已达47962万人,约占我国劳动力总量的70%。在农村劳动力中专门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达32797万人,占总量的68.4%,占我国全部劳动力的46.1%。“九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共增加了2920万人,年均增长584万人。这部分快速增长的劳动力,远远超过了当前农业生产的需求,也超过了农村现有耕地的承载能力,成为亟待转移的劳动力。 长期以来,大量劳动力滞留农村,已明显地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成为阻碍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影响农民增收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想帮助农民尽快脱贫致富,提高农业现有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状,就必须有效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农村劳动力转移不是今天才有的问题。根据人口学理论中“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劳动力总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移,由生存条件差向生存条件好的地方转移,由劳动收益低向劳动收益高的区位转移,由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转移,由农村向城市转移。所以,古今中外,农村劳动力转移都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甚至已成为人类历史进步的一种规律,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 根据“人口流动高位移规律”理论,考察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不难发现,之所以促使劳动力转移不仅由于农村区位之“低”,更由于以下几种原因。首先,不同产业收入不均引起的贫富不均,使农民在比较中看到农业生产出路的局限,高收人的诱惑成为农村劳动力要求转移的内在动力,农民普遍渴望通过改变就业,增加收入来提高生活水平,改善自身的生存环境。其次,非农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劳动力的就业创造了较大空间,以及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较好的工作条件成为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强大磁场,使农民直觉意识到比从事农耕要优越。再次,城市化的发展对新增劳动力提出了需求,城市在吸纳劳动力方面有着绝对优势,城市对农民原本并不陌生,城市实质上就是由农民中分化出来的那部分人建设起来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据2000年人口普查,全市劳动力人口为164.79万,其中农业劳动力为83.24万,占59.81%,农业与非农业劳动力的比例为6:4,这样一个庞大的农村劳动力群体若不实现一定量的转移,对农业无疑是个沉重的压力。所以,三明市每年都有数万名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极大地缓解了农业压力。如近年来明溪县从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的劳动力占全县农村总劳动力的40%,非农业渠道的收入占家庭总收人的70%以上,仅出国劳务一项就达4300余人,每年汇回县内的人民币就有2亿多元。由此可以证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实践上是可行的,它的实现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就业问题,而且对改善农民生存状况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必须充分正视,并予以正确的对待和认真的引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采取慎重稳妥的政策把它抓好。 二、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存在的困难和误区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但是,由于这种转移是由低向高的转移,由农业劳动向非农业劳动转移,由分散的乡村向集中的城市转移,其对劳动者各方面的素质必然要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从农民向其他劳动者转变,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同时也出现一些误区。 从困难方面采说,首先,客观上目前城市吸纳劳动力的空间不是太大,城镇劳动力也存在过剩现象,能提供的就业机会不是太多,仍以三明市为例,2000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73万人,失业率为4.58%,2001年失业率达到6.69%,这种状况显然给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造成一定的障碍。由于城镇劳动空间的逼仄,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所需资金的投入也受到限制。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同时也是以资金为主的生产要素同步流动的过程,增加就业的前提必须对转移产业增加投资,如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的资金开发的投入。据测算,乡镇企业每增加一个劳动力就业需投资8000元—12000元,国有企业则更高,个别行业甚至达10多万元,如果按每人平均10000万元计算,新增1000万个城镇就业岗位,就需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投入。所以,当城镇企业发展不景气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必然受阻。 其次,主观上劳动力素质偏低也受到择业的影响,使劳动力转移成为不充分。在当前的农村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以及文盲、半文盲的比重仍较高,在农村4亿青壮年中,文盲半文盲达8000多万人,而近年来许多企业经过内部改造和转轨生产,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由简单劳动向复杂劳动提升,对新增劳动力在文化和技术素质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仅此就使城市大约有3000万劳动力闲置,而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和技能相对较低,很难适应现代企业的要求,城镇所能提供的劳动岗位将会越来越狭小,这无疑给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增添了困难。 除开主客观方面的困难,目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这就是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简单地等同于将农民由乡村向城市转移。应该说,城市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一个主要渠道,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这种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还将进一步增强。但是,如果我们把城市比作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我们总不能把所有的劳动力都集中在“火车头”上,而应该把整个社会的劳动力均衡地分布在各个“车厢”上,才能使这列火车正常地运行。更何况,中国的地大物博主要反映的是农村,中国的幅员广阔也是就广大农村而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实际上也是农村家庭人口的转移,八亿多的农业人口如果都向城市转移,城市要容纳、吸收、承载下来不仅很困难,实际上是不可能的。所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简单看成是向城市转移,并予以片面地引导,是不科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应该首先是农村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生产模式的改变,是在此前提下的劳动就业形式的转移,是劳动力由农业生产领域向其他生产领域的转移,是农业产业化带动和引发下的劳动力自然有序的流动,是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移。这种转移应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手段,农村龙头企业为依托,合同契约为纽带,立足当地资源,发挥区域优势,向当地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有序地输入劳动力。这种转移可以是离土不离乡,也可以是离乡不离土。因此,农村劳动力离土又离乡转移向城市,只能是一种形式,绝不是唯一的形式。我们必须走出这一误区,重新来正确判读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一重大课题,找到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的劳动力转移的路子。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 综上所述,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应该成为一个基本方针。但要克服困难,走出误区,必须立足农村,在劳动力转移的具体措施上,应采取综合的、多元的、配套的方法,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地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空间。在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则上,要切实地能减轻农民的负担,有效地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有力地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城乡繁荣。要实现这些目标,单纯地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往城市,显然过于简单化,也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发展。因此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途径应当是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城乡统筹,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善农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特征,以当地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对农业主导产业实行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把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密切地连接起来,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又防止了农村社会的动荡,避免了可能出现的“荒村”现象。同时,它还有利干打破城乡阻隔和工农商业之间的差距,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优势的发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应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改造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工作来抓,作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应该说,在21世纪的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不仅“在于机械化”,更“在于产业化”。 1、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应该看到,农村劳动力往城市转移,除了城市发展需要及其某些方面对农民的吸引力外,于农民而言,很多情况下是无奈之举。我们不妨假设,如果农村有充分的就业和较高的收入;如果农业的发展有不亚于其他行业的前景;如果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不是太大,谁会愿意去干那些城市人不愿干的脏活累活?谁会愿意背井离乡去城里过没有归属感的漂泊生活?谁会愿意去城里忍受城市人的傲慢和偏见?所以,城市始终是农民的客栈,它与农民有着总也抹不去的疏离感。而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民而言却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农民离土不离乡,或离乡不离土,都与农村、农业紧密相连,因此,这从文化上、情感上、心理上都让农民易于接受,使农民能更快地适应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能更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创造热情。这是因为,农业产业化不是强行把农民从土地上彻底剥离,而是让农民把土地以入股的形式加入到产业化建设,这对于讲求现实的农民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小,一旦产业化经营不利,农民可以退回农业生产,使农民的利益不受太大的损害,这十分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因此,在农村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化转移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保护农民的利益,要妥善解决土地流转机制和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要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过渡经营权,通过经营权的集中使用使土地成规模开发,发挥产业化的效应。但土地规模经营也不是农业产业化的唯一形式,农业产业规模经济的发展,应以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基本原则。而“稳定是压倒一切的”。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带来社会不安定因素,那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对于减轻因劳动力过剩给城市造成的压力,减轻农业内部的压力,都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意义。 2、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克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遇到的困难 我们知道,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城市的吸纳消化能力不足,以及农村劳动力本身素质偏低,难以适应城市用工的需要。因此,我们如果能在不排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同时,把转移的重心逐步移向拓展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上来,显然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个道理很浅显,因为农村劳动力不完全向城市转移,一方面可减轻城市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为城市失业人群腾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也可减少城市用于扩大再生产在人员安置、培训上的资金投入,可使有限的资金更多地投入到技术改造和产品的创新上,以及用于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的建设上。再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目前文化素质偏低的矛盾也不会显得十分突出。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以适应城市就业的需要,这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这种矛盾还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因此,使农村劳动力不完全向城市转移,而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予以吸纳,是目前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办法,对城乡发展都是很有利的。 显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无疑是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佳选择。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农村、立足农业、立足农民,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要在农村开辟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在主导产业的引导、培育与发展上,要引导农民发展具有本地特色和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形成区域优势。要通过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要通过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使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要通过市场网络的建设,建立健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方位服务体系,形成一个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以产品集散为基地,以产品销售为渠道,以保证农业产业化生产的正常运转,以确保农村劳动力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中,人人有就业岗位,个个有较满意的收入。 3、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城乡统筹以及农业一体化建设 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从现象上看是要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和农民就业困难的问题,本质上却是要解决城乡差别,以及农业与其他行业的差距问题,因此,要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合理到位,不留后患,就应当解决农民的“国民待遇”问题。我们必须在农村的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益建设和享用、民主政治活动的参与等方面,彻底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使农民在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上拥有切实的主动权,这样,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不论是向城市转移,还是在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都能做到合理公平,使农民的心理承受上都能够做到平衡。 要解决这一难题,目前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同发展乡镇企业向农村服务业结合起来。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要实现这一目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使农村劳动力进入产业化生产,是一个两全其美,多方得利的办法。这是因为只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才能“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只有使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才能更好地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只有使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开辟了一条最佳途径,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也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又为农业产业化拓展了更大的空间。三者构成了一个互为依存,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紧密相连的发展链。 这三者的紧密联结,良性互动,好处显而易见。首先,它有利于稳定农业这个重中之重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三农”。农业的稳定是百业发展之首,农村的稳定是城市发展的保障。所以实行三者结合联动发展,既照顾到农民的利益,又考虑到城乡之间的现实,通过农业产业化的纽带作用,拉近城乡之间的距离,使农民能够在劳动力转移时做出合理的选择。其次,它有利于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速农产品的流通和农业高新技术的传播和应用,推动农业产业布局整合,提升农业科技含量,更好地扶持培育支柱产业、龙头产业,使农业产业化水平迅速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再次,它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大报告指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作为农业大国,它的现实一再告诉我们,只有农村实现了小康社会,中国才有全面的小康社会可言,所以,只有把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解决好了,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才会最终实现。 总而言之,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广大农村的实际出发,我们在面对农村劳动力过剩这一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实行两手抓和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手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另一手抓农业产业化发展;一条腿走向城市转移,另一条腿走就地向非农产业转移,两者都不可偏废,在当前情况下尤其要注意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使之能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以保证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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