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4-0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霉变菌子引发食物中毒,超市赔偿2000元
昨天(4月7日),遵义市民万某从该市中心城区某超市领到了2000元赔偿金。
今年2月,万某在该超市买了一袋食用菌。3月19日,万某将菌取出煲汤食用,没多久便觉腹痛难忍,随即上吐下泻不止。万某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后经治疗康复。万某说,庆幸的是,她没有把这袋菌全部吃完,尚留有一部分。事后,她把菌子拿到这家超市,经仔细查看,发现菌已霉变。
该商场一位文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说,超市所进商品均为合格产品,但众所周知,商品检验都是采取抽样的方式,同一批次的商品难免出现次品。为此,超市愿意支付2000元的经济补偿。万某表示同意。
编辑: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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