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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办法通过审议

    发布时间:2010-05-0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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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 任志梅)据统计,安徽省2008年食用菌产量为51万吨,2009年产量升为88万吨,迅速发展的食用菌行业从业人员急需成立正式、有力的合作社作为产业支撑。日前从安徽相关部门传来喜讯,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办法通过审议,这个审议将直接推动食用菌产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兴办。4月27日下午,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在省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郭再忠就《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安徽省农委纪检组长聂苏参加会议。

      《实施办法》共六章37条,是结合安徽省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土地入股和信用合作是实施办法的两大亮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收益。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开展信用合作,为本社成员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实施办法》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措施,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此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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