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试点调整完善粮补政策
四川省近日启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与现行以计税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资金的政策相比,调整完善后的补贴政策将实行“有种有补,无种无补”、“谁种粮谁受益”等原则,对没有种粮食的农户不予补贴;在流转土地上种粮的农户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将补贴给种粮农户而不是不种粮的土地承包者。
全省纳入此次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的有12个县(市、区),涵盖了平原、丘陵、山区,既有产粮大县,也有粮食销区,还有民族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对今后向全省推进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据四川省农业厅介绍,根据当前农业产业结构、农村土地经营状况的变化,迫切需要调整完善现行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与现行以计税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资金的政策相比,四川省调整完善后的补贴政策将发生明显变化。
在补贴对象上,完善后的补贴政策将按照“有种有补,无种无补”的原则,对没有种粮食的农户或种主要粮食作物外其他作物的农户不予补贴。同时,按照“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在流转土地上种粮的农户同样可以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将真正补贴给种粮农户而不是不种粮的土地承包者。
在补贴品种上,将改过去的有种无种按原计税面积或土地承包面积发放补贴,为按主要粮食作物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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