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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农发办下发201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4-15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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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了“2014年工作要点”,指出将转变农业综合开发方式,大力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其中,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行产业化补助资金向新型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重点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要适当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立项条件等多项措施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
        要点指出,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业产业链,按照扶大、扶强、扶优、扶特的原则,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小而散”的扶持方式。这意味着,更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将得到更大力度的扶持。今年国家农发办将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形成的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选择10个左右省份进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交由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农民广泛享有的试点。
        国家农发办对合作社或农民参股“龙头企业”提出了更为细致的实施方案:一方面,试行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经营所获得的红利,在提取规定的公积金和资产折旧以后,由流转土地承包权的全体社员分享。另一方面,继续试点龙头企业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由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有。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化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企业拿出不低于30%,逐步达到50%,使流转生产基地、提供农产品加工原料的农民或合作社作为优先合伙人,参与企业分红。
        关于允许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要点强调,对土地流转规模大,农民股份合作经营体系比较健全的合作社,支持其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直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既允许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流转给合作社经营,也鼓励由合作社先行流转,再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的高标准农田主要种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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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农业部紧紧围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这条主线...

    2013-12-24 09: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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