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长赋: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12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问题,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农业农村实际出发,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
农业法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农业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农业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执法体系业已建立,农业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全社会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氛围日益浓厚。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四化同步”,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法治的保障护航作用。
——加强法治建设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的客观需要。这些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好,首先得益于中央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当前的突出问题是,很多“三农”政策都没有法制化,常常是今年努力争取下来了,明年还不知有没有着落、是否会出现新的变数,缺乏公开、稳定的预期。迫切需要尽快将成熟的“三农”政策和农业农村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法的明确性、稳定性和强制力,确保农业支持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也是如此,缺少法律保障,就缺少硬性约束、刚性手段。
——加强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保障。当前农村改革任务艰巨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很多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多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妥善调整,这些都迫切需要把法治作为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式和重要载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及时以法治方式来疏浚改革洪流、化解矛盾淤积,减少、缓解改革带来的社会震荡和转型阵痛,通过法治保障改革平稳推进、不走弯路、不犯方向性错误。此外,农村许多改革需要突破现行法律,这首先需要推进法律修、改、释,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加强法治建设是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现实要求。随着农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在农产品和农资市场产销两旺的同时,违法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场垄断、恶意炒作等乱象层出不穷,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平稳带来严重影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基层执法能力跟不上、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迫切需要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法治建设是维护农民权益的有效途径。当前一些地方因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环境污染等引发的利益冲突加剧,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同时,随着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依法行政、公正行政、民主行政、透明行政的要求和期待也日益提高。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定分止争作用,推动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法治建设是加快农业农村领域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农产品市场体系日臻完善,传统的催种催收、计划命令等管理方式已经用不上了。市场主体希望政府管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稳定透明可预期,充分发挥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些都要求农业部门创新管理理念,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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