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2
来源:发改委网站
据发改委消息,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全面把握《意见》内容,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细化部门分工和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改革总体目标,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编制本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用10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倒排时间,合理安排改革进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并要重点明确3-5年率先实现改革目标的地区范围。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多措并举,狠抓任务落实。要把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为各项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根据农业水价改革目标合理制定价格调整计划,把握调价时机、力度和节奏,确保调整后的农业水价可接受、可实施。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农业水价要率先调整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同时,要积极筹集资金,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培训宣传,围绕推进改革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走样、见实效;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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