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特别是种子问题,将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学智提交了《关于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 支持种业振兴的提案》,他认为,农业政策性金融作为服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应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强化金融支持种业振兴的力度。
解学智认为,当前,种业企业在融资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股权融资难。一方面,服务现代种业的专项股权投资基金较少,规模偏小,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种业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较难达到发行上市标准;
二是信贷融资难。由于种业企业风险较高,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一些银行的贷款期限与种业企业需求不符,导致种业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同时,由于种业企业规模较小,很难具备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的能力,能直接发债融资的少之又少。三是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具有投入大、环节多、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等特征,在种业行业研发、育种、制种、加工等各个环节都面临很高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来自自然气候灾害,还来自市场、技术、储运等各个方面,成为制约种业企业和种业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种业风险分散机制仍不健全,尚未建立起以种业企业为主体的种业保险投保模式,没有专门围绕种业全链条的种业保险产品。
针对上述问题,解学智建议:
一方面,加强股权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补短板”的作用。要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发行等共同设立的种业基金和先农投资为依托,根据市场需要扩大政策性现代种业发展基金至百亿元以上规模,再延长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服务期限20年,探索设立“南繁”子基金,通过政策性金融引导社会资本全力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南繁硅谷”等创新基地建设等;
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当先导”的作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度挖掘种业相关担保资源,探索专利权、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用好投贷联动支持种业的相关政策,建议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十四五”期间安排投贷资金不少于1000亿元,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现代种业领域。
与此同时,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种业保险体系。以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方式,完善我国制种保险制度,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牧产品种子繁育都纳入种业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种业风险分散机制,围绕种业全链条,提供制种保险、种子知识产权保险、种子完全成本保险、种子收入保险、种企责任险等更为全面、更有针对性的种业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的优势,出台针对现代种业特别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专项支持政策,持续强化对现代种业的支持力度。
(金融时报记者 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