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革冷思考
发布时间:2003-06-07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中国银监会官员日前对媒体宣称,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案。
其实,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探讨一直就没有停止过,有关部门也在积极进行各种改革试点工作,但是,直到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仍然处在方案的策划、准备阶段,甚至以前的改革也多是触及形式而没有涉及实质。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01年5月末,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余额分别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21%、45%、34%,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分量可想而知。
但是,就是这样一支支撑中国农村金融活动的主要力量,其市场经营状况并不比国有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好多少,甚至还要差。因为,农村信用社面对的是农村市场,不仅挖掘潜力小,而且质量也低。
因此,绝大多数农信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有人士分析认为,多数在50%以上,最高的甚至高达80%以上。4万家农村信用社中,甚至有一些面临破产,只有大约15%能够盈利。
可以这样说,农村信用社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巨大的不良资产包袱如何解决。是否也仿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模式通过剥离部分不良资产来解决农信社的问题呢?虽然有人提出过,但是最终没有被有关部门采纳。最主要的理由,就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所说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务是国家债务,而农村信用社的资产却是集体债务,国家不可能承担。
但是如果由信用社通过自己在今后的经营中所获利润来弥补,一是对于信用社而言不公平,因为,这部分包袱的形成毕竟不完全是信用社自己的问题造成,二是因为包袱的过于沉重,通过利润核销坏账的办法将使信用社未来的改革几乎寸步难行。
在解决坏账问题的基础上,信用社体制的改革就需要提上议程。是继续完善合作制度,还是抛弃这种形式上的合作,实行股份制?对于未来的信用社而言,仍是一个关键的步骤。
其实,中国的所谓信用社制度虽然保留着原来的合作称号,其实其本身早就已经失去了合作的本来含义。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对所有人平等开放,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对外负债经营以保护会员利益等等,这些才是合作金融制度的基本原则,但是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呢?它们50年来的运营完全背离了上述原则,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是假合作金融之名而集商业银行、政策银行于一身。
从世界范围来看,经过150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合作金融形式已经有了很多变化和创新,但是,在其他国家行之有效的制度,在中国并不一定能运作成功。因此,中国的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必局限于某种形式,而是要根据本身的发展现状以及中国的国情,来探讨中国的改革形式。为此,鉴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信用社营运状况各不相同,因此也就不需要推行一盘棋式的改革方式。
在中国,信用社的改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往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多是由于不良资产包袱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对信用社的体制没有从根本上予以触动,所以其经营、管理效率也就大打折扣,并进一步累积起更多的改革障碍,使改革更难以进行。
综上所述,保证信用社改革成功的关键之处还是在于要和整个金融体制改革,诸如国有银行改革、发展中小银行以及民营银行结合起来,从而使中国未来的金融能够形成一个互补、互动的有效连结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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