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的社会创新意义
发布时间:2003-06-15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农村税费改革的社会创新,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促进了市场取向的制度和体制创新。农村税费改革以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明晰了土地的产权界定,使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向着建立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大大迈进了一步。这一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均衡,使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和乡村组织运转经费主要由农民承担,而农民又负担不起的矛盾得以暴露,促使上级增加对乡村的转移支付。这就促进了县及县以上四级财政的支出结构甚至整个财政体制的改革,促进了加快建立公共财政的步伐。在明确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现行的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与垂直的行政管理体制之间财权与事权不相适应的矛盾也凸显出来,提出了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财政和行政体制的新课题。二是为市场取向的制度和体制创新积累了经验。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实践看,推进市场取向的制度和体制创新,要注意这么几点:即要从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要注意及时总结基层群众的新鲜经验,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方案的原则,要权衡利弊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要以广大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促进生产力发展、能否避免社会动荡为标准。
农村税费改革的社会创新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一定意义。农村税费改革有力地推动了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政府的职能,不仅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而且对于县及县上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精简、职能的规范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有利于加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精干、高效、廉洁的行政机构。农村税费改革调整了乡村干部与农民群众的关系,保进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在全社会发扬民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经验。
农村锐费改革的社会创新,对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经济学认为:在混合市场型发展中国家经济中,农业现代化可以看作是一种从维持生存的传统农业向多样化、专业化的商品农业渐进和持续转型的过程。而各种影响整个社会、政治和农村社会制度结构方面的深刻变革对于改造传统农业往往是必不可少的。可见,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实现农业的市场化,而关键在于建立市场化的农村经济制度。农村税费改革以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明晰了土地的产权界定,农户获得了独立的土地经营权,使每个农户都成为一般纳税人、成为商品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建立了市场化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框架,给了农民更多的经济自由。与以前每年要交给集体和国家公粮不同,现在只要上交一定几年不变税金,必将大大刺激广大农民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么增加二三产业的兼营兼业,要么发展农业的集约经营,从而促进农业的劳动分工,促进传统农民向商品生产者的转化,加快自然农业向市场农业的转变,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农村税费改革也促进乡村组织运用其资源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农村的工业化、城镇化。农村锐费改革使大量农民享有稳定的土地使用权这样一种可靠的福利保障,为他们离土离乡、经商务工解除了后顾之忧,可为工业化提供大量的劳动力群体,从而大大促进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建设。(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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