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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苏皖等省的调查:土地流转岂能与民争利

    发布时间:2003-06-2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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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6月18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包永辉 陈先发) 记者最近到苏、皖等省农村调查时发现,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自愿、有偿进行,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基层组织越俎代庖,操控土地流转,强迫农民就范。 “强流硬转”,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搞好土地流转,关键在于处理好“谁流转、怎么流转和流转收益归谁”这三个问题。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这三个问题作了明晰的回答:承包农户是流转的主体、土地流转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流转收益全部归承包农户。 但法律和规定在不少地方被扭曲了。记者最近来到苏州市光福镇黄渠村,村民们说,去年6月初村民正在插秧,村委会突然来了通知,说稻田已被镇里租给了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亩地的年租金为560元(含农业税60元),租期为25年。被蒙在鼓里的村民怨声一片,镇里又将租金提高到每亩每年800元(含农业税60元),农民仍不肯答应。镇政府又派人到度假区中心小学,扬言如果家长不在承包地流转合同上签字,学生将被停学。 比起光福镇福利村,黄渠村农民还算是幸运。因为黄渠村村民经过努力,最终要回了自己的土地,而福利村的一些村民至今还在为讨回自己的“命根子”四处奔波。56岁的李爱生家一共5口人,仅有2.5亩“活命田”。2001年6月,村干部拿着事先写好的土地流转协议,逼其签字。这份协议规定按每亩560元的价格进行补偿,其中包含农业税60元。李爱生认为,每亩补偿仅500元,全村人均只有5分地,每人可得收入只有250元,这在发达地区根本无法生存,于是拒绝签字。去年12月,在村主任祁建国(现为村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镇里雇佣几十名外地民工,来到李爱生的承包地里毁树,生长5年多的700多棵香樟树和300棵法国冬青树被拔,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元。 河南省新郑市孟庄镇曾强迫栗元史村的部分农民,将自己的承包田及土地附属物兑股,硬逼农民变“股民”,实行所谓的公司化运作,使农民的收入大大下降。 农村问题专家何开荫说,按现行法规,土地归集体所有,土地发包者是村民委员会,基层干部仗着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和行政权力,花样翻新,搞土地的“强流硬转”,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暗箱操作,流转收益谁得利 记者在追踪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冲突事件中了解到,一些地方之所以置法律和中央的规定于不顾,暗箱操作,强迫流转,关键在于其背后蕴含着巨大的利益。 今年1月,江苏省溧水县石湫镇政府为建设所谓“绿色银行”,强行将赵华村等4个自然村的4000多亩地流转给泗洪县双沟酒厂种植杨树。赵华村所属的向阳村党支部书记张代福在村民会上说:“镇里把重担压到我肩上,今天是拍板钉钉,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他还说,将土地流转给“老板”栽树,既可获得补偿,又可替他打工赚钱,人家还许诺帮村里修水泥路,可谓“益处一箩筐”。村民对这些“空头恩惠”却不领情,他们内心自有本明白账:过去,每亩旱地常年可收入400多元,而将其流转后每亩每年仅获补偿30元,一下子猛减370元!村民邓成水说:“每亩旱地靠收荒草也不止挣30元啊。”眼见着农民“不买账”,镇村干部就强行毁苗,仅赵华村就被毁掉140多亩。农民瞅着绿油油的油菜,栽种多年的苎麻、果树被挖土机毁压成泥,痛哭不已。 记者与这个村农民促膝谈心,发现农民并不反对土地流转,他们反对的是基层干部暗箱操纵,从中渔利。农民最关心土地流转到底让谁受益的问题。自始至终,农民没弄清自己的地以“什么价”被“流转”了,镇里与酒厂到底签订了什么样的合同,从中截留了多少好处。 为弄清这份合同的详细内容,记者驱车数百公里来到了双沟酒厂所在的泗洪县。酒厂副总经理张德加以“这是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但有关调查却为基层组织从土地流转中渔利提供了佐证。2001年的苏州市村集体所得流转土地发包收入为1.88亿元,但实际补偿到户的只有5562万元,仅占总额的近30%,有不少农民没有得到一分一厘的补偿,这与中央将流转收益全部返还农户的要求相距甚远。 大规模圈地,蔓延之风令人忧 《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期大、面积租赁和经营农户承包地”,但实际执行中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在江苏省江阴市的新桥镇,以毛纺为主业的阳光集团去年5月开始进军农业,经营高档花卉苗木。他们以每亩年租金550元的价格一次性获得农民土地7089亩,其中耕地6000多亩,占全镇可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租期为50年,远远超过了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的期限。阳光集团新闻部主任告诉记者,如果是步行来逛花卉园,4个小时也转不过来。 比起阳光集团,中国超大现代农业集团南京公司的“圈地”气魄更大,他们在已经租用六合县横梁乡1000亩土地和雄洲镇1800亩土地的基础上,准备再用3年的时间在六合县建成拥有10万亩土地的生产基地。 安徽省凤阳县保温瓶总厂拥有了180户农民的5700亩承包地12年的经营权,这些耕地现已由保温瓶厂种上杨树。保温瓶厂承担每亩承包地每年约45元的农业税,并支付给农户每亩每年最高为200元的补偿。这个厂还制订了一个更宏大的“万亩土地租赁规划”。 记者采访发现,各地政府都鼓励企业大规模租赁农户承包地,并将其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圣经”。然而他们却忽视了这可能给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带来的“后顾之忧”。 事实上已有前车之鉴。蓝田股份公司落户湖北洪湖后,大搞“圈地运动”。伴随着公司的垮台,7000多名农民成了没有着落的“下岗工”。它警示人们,无论多好的企业都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谁也不能保证其长盛不衰,决不能将农民的命运系于一家企业。 稳定基础,护住农民最后一道保障线 伴随着土地无序流转的日益加剧,有关土地纠纷的上访事件也越来越多。虽然法律和政策都已规定“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但现实中无论是传统农区还是发达地区,缩短期限、截留农民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处置权利等问题仍比较普遍,至于随意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或非法转让、出租、征用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以土地入股、干涉农民自主经营、侵犯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等问题也屡见不鲜。 眼下一些农村干部中存在如让农户自愿流转会“阻碍”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土地流转离不开行政干预”等错误认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公开指责农民“落后、保守、不懂市场”,为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进行辩解:在溧水县石湫镇,一位主管农业的副镇长说,以前也曾强迫农民把茶叶和梅树一起栽植开发,农民一时想不通,可后来还是尝到了“甜头”……正是这些观点使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工作的方式从“引导”变成了“逼迫”,影响了农村稳定。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姜道远说,在农民增收如此困难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却在土地流转问题上与农民争利,这与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格格不入。一些地方一提农业现代化,就要强行流转或集中农民的承包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长期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土地的规模经营与家庭经营并无天然的对立关系。日本从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对家庭经营制度进行规模改造,经过30多年的努力,仍未改变所谓农户“超小规模”经营问题,但实实在在地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从我国土地关系的现状看,一味地扩大土地规模经营并不能解决农业生产的内在矛盾,真正对市场起作用的不是生产规模而是经营规模,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著名农村问题专家俞敬忠说,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城镇人口净增1.6亿人,此外还有1亿多的流动人口,这是世界上规模罕见的城市化运动。如此空前规模的城市化运动没有引起剧烈的社会震荡,关键是我们实行了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即农民拥有一块自己的土地,虽然不大,只有一亩多,但正是这一点点土地保证了中国在经济社会急剧变革中的稳定,并走出了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化之路。中国耕地稀缺,人均不足1.5亩,即使今后70%的农民能够离土进城,农民人均也不到5亩耕地,户均仅1公顷左右。我们决不能脱离国情,为规模而规模,人为地推行土地集中。应当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产前、产后领域,并投资开发非耕地资源,但要限制其大量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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