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王庙”与民争地一村民顽强抗争上访两年未果
发布时间:2003-07-15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村民中的异类
在合浦县廉州镇大江村委上水车村,只要一提起陈国超,250多名陈姓村民可能都会说:陈国超是一个异类!
今年6月23日,责任田里的稻谷已经收完,晒谷子的事是女人们干的事了。闲下来的陈国超透过院子竹篱笆,看看毗邻的“社王庙”,感到近来忘记了一件该办的大事。他掐着手指算了算日子,记得上次是5月28日他去找了县委一位副书记,当时是“非典”时期,书记答应非典过了一定要帮助他解决此事。
他想到,7月是个家祭高峰期,除了初一、十五外,还有村里学生升高中、升大学,家庙的香火将会异常旺盛。他决定到县里去找书记,一定要让他给个说法。
自从两年多前村里人把“社王庙”建在他家边上,并占用了他家的一分水田,提着小提包、骑着破自行车上访各级政府,已经成了陈国超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只要他骑着那辆挂着提包的破自行车出村,村里那些闲坐的、搓麻将的村民便会指着他嘲笑:又去政府“上班”了。
村委、镇政府、县政府一圈跑下来,时间已经过了两年多了,可村里的社王庙不仅没损一根毫毛,香火还日益旺盛,这使村里的陈姓族老们十分得意,“就算他告到北京,也奈何不了我们。”村里的一些老人对陈国超“犯众怒”的举动十分不满,时常在作祭时诅咒他“断子绝孙遭雷劈”。
文化室里建庙堂
49岁的陈国超一提起上访的缘由,总会激愤得脸色铁青、血管凸显。从开始上访时,他就把一幅“气”字挂在了家里的墙上,以激励自己。
2001年3月21日,那是陈国超永远也忘不了的日子。村里几个“族头”鼓动全村捐款,决定在村边修建“社王庙”(祭祖家庙)。庙正好挨着陈国超家,由于建庙土地不够,“族头”强行拆掉了他的责任田周围的篱笆,占了他家一分责任田。陈国超把此事投诉到镇政府和镇土地所。镇里十分重视此事,马上通知村委会出面制止“建庙”活动。村干部下去调查后,回复说是村民在建“文化阅览室”,此事便不了了之。
谁知到了当年清明前,村里的“社王庙”建起来了,挂着“阅览室”字样的院子里砌起了神台,立了石碑。清明期间,“族头”请来“法师”举行了隆重的“社王”安放仪式,还种上一株榕树作“社树”。从那时起,每逢农历的初一、十五,各式传统节日,村里婚丧嫁娶,这里都会成为拜祭之地。
也就是从这天起,陈国超一家开始失去了安宁:鞭炮声震耳欲聋,更可怕的是香烛和鞭炮烟灰黑压压的飘向他家那四五亩责任田,所过之处,庄稼大部分被熏死。
大江村委会“文化室里建起了神台”的消息引起了当地媒体的重视,合浦电视台很快播出了这则消息。合浦县委要求镇党委处理此事,镇土地所和城建所也认定此为非法占用耕地建设的非法建筑。在上下一致的反对声中,陈国超很感安慰,他认为事情会很快得到解决。
可在等待的几个月中,这座非法的“社王庙”非但没有被拆,反而香火旺盛。天天跑到镇里找有关领导,结果却让他感到失望,在一片支持声中,竟没人敢动“真格”的。
一位所长明确表示不敢去拆“社王”,说“家人不让去,怕神怪罪自己”。他要陈国超去说服有关领导“由政府牵头,土地所、城建所、司法所、公检法、村委一起出动拆”。陈国超只好又分别去找镇里的主管书记、镇长,所到之处,每一个领导口头都说此庙该拆,可又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去多了,有些人还干脆避而不见。
告状告成名人
“一个人与一村人作对”,“凡人与神抗衡”,告状告成“刁民”。
一时间,陈国超不仅成了镇干部眼中的“刁民”,亲戚和村民们中的异类,族里的老人还几次上门咒骂他,要把他赶出家族。去年4月19日,合浦电视台记者到村里采访,遭到村民的围攻阻挠。个别村干部竟带领村民抢夺摄像机、殴打记者,还砸坏了新闻采访车的车灯和车门。村民搬来石头堵住采访车,逼记者交出录像带。最后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保护下,记者才得以脱身。
爱认死理的陈国超说,开始他只是感到村里的“社王庙”占了自家的地,而且香火烟雾影响了他的庄稼,想跟村里说说清楚。没想到村干部没给他解决,反而认为他与全村人作对,激起了他的倔劲:在镇里解决不了,他开始去找县里。在他的上访材料中清楚地记载着每次找领导的过程。
这期间,县里主要领导的办公室门朝哪开,家住哪里,都被他摸清了,经过一番不懈努力,最终,他得到了领导要求有关部门解决的批示,可批示后“社王庙”还是拆不了。他就在领导与批复中转圈。去年底,乡镇换届,新一届镇领导换了上来,他家田里的水稻、玉米、蔬菜也在香火缭绕中死了一茬又一茬。经常是刚抽穗的禾苗被浓烟缭过后发黑萎缩,而后绝收。他拿着枯死的庄稼又逐一寻找新官进行新一轮上访。
这时的他已经成了县镇两级政府没人不识的“告状名人”了。一些干部一听他来就躲,以下乡或开会挡驾。他便楼上楼下一个个办公室找,或在会场外等,非把人堵住不可,“我把家里的农活丢下不做,白跑一趟划不来。我的权益被侵害了,我不找政府找谁?”他认为自己找领导的理由谁也不敢说“不”。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对记者说:“真佩服陈国超的顽强”。个别干部被找烦了,对他说:“你说他们侵占你的耕地建庙,这是土地部门管的。你找土地主管部门。”他来到土地部门,得到的回答是:“炮烟熏死了你的农作物,这事归环保部门。”环保部门却说:农作物属农业局……最后有人建议他到法院去起诉。可该起诉谁?是村委会还是全村人?是土地所还是城建所或者是镇政府?他陷入了困惑中……
“讨的就是一个理”
陈国超越来越感到自己像秋菊,“讨的就是一个理”。他家五口人,三个儿女都外出打工了,生活并不困难。他就是不信“在共产党的天下,告不倒这个‘神台’”!
他开始为自己寻找政策、法律上的依据。通过询问和查找资料,他开始认识这件案件涉及《土地法》、《农业法》、《环保法》,甚至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上访屡遭失败,这个农村汉子在“斗争”中运用起全部的聪明才智。
在村里也算秀才的他,“全靠上世纪70年代初那几年邓小平复出后的教学回潮中,学到了一些知识。”他高中毕业回村当了生产队会计20多年。村里两次分责任田,那些零碎的土地无法丈量,他靠数学公式把那些三角的、不等边的土地算得准准的并平分到各户。
陈国超的告状信越写越有水平。不仅有事实,而且还有理论,比如,他认为“村委会默认村民在文化阅览室里建社王庙,与‘三个代表’中代表先进文化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他说:“我们党一再要求,讲正气,讲科学,依法治国。可对这样一个封建迷信场所,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却怕遭报应而不敢处理,是极不正常的。”
陈国超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来找镇领导,给他们讲“条例中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他将每次上访的经过写成日记。他说:“只要一天不拆除这座社王庙,我就一天不停止告状,县里不行到市里,市里不行上自治区。我就不信,有理会讲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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