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2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记者 尚玉玲)据了解,根据国家农业部出台的《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规定,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5月19日发出《关于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广东省内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企业,须于2009年10月31日前办理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广东省种子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讲,至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家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企业前来申请登记。据了解广东有不少食用菌菌种生产厂家,80%以上是私营企业,多以传统家庭作坊式生产。但办理相关的菌种生产许可证需要有一定的资质条件和相关的配套设施,这让很多人也接受不了。
“政策出台要求实行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本来是件好事,但实际操作起来难点不少。”广东省食用菌行业协会副会长何焕清说,广东的食用菌产业小,集约化生产程度低,从事食用菌行业的相关技术人员参差不齐。长期以来,基层菌种生产经营处于游离状态,消毒设施简陋,多以带菌操作,导致出菇效益低下,品种严重退化,县级基层农业执法部门也根本无法监管。
针对广东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自身实际,省食用菌行业协会副会长何焕清建议,不妨学习福建的做法,实行菌种生产经营准入制与品种菇体实物的标本管理。同时,要求政府或行业协会为农民提供相配套的食用菌规范栽培技术规程,对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严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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