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6-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进入雨季,各类野生菌集中上市,云南省进入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食用有毒野生菌造成食品中毒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昨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安全野生菌食用预警。省药监局提醒市民,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
省药监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企业加强应急防范措施。
省药监局提醒市民,不要随意采摘、购买不熟悉或幼小难以识别及过于老熟、已霉烂的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若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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