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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野生菌保护法将明确采收时间和方法

    发布时间:2015-09-3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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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据悉,云南将出台中国首部地方性野生菌保护规章——《云南省野生菌资源保护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野生菌采收时间、方法及监管。
      据了解,《办法》共5章20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法律责任等。其中“保护措施”提出,重点保护野生菌名录由云南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报云南省政府批准公布,采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菌,应依法取得许可证,并规定了各类野生菌的采集时间。“例如块菌(松露)采集期为11月20日—次年3月30日,并提倡采用驯化动物协助采摘,禁止采集和收售不成熟块菌和掠夺式采挖”。
        云南省境内发现的野生食用菌种类达882种,占全世界2000种已知野生食用菌种类的43%。全国市场上的野生食用菌,70%产自云南。松茸、牛肝菌、块菌等产品,远销全世界40多个国家,年均出口1亿美元以上。随着野生菌需求的增加,野生菌资源的保护也变得十分紧迫。新办法的出台,将对维护云南生态系统的稳定,实现野生贸易真菌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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