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农业保险政策关键问题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我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迅速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而美国的农业保险则是经历了76年的发展才形成了如今的业务规模和制度框架。比较分析中美两国农业保险政策中的关键问题,对于健全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1、农业保险的产业基础和农业经营主体比较
中美都是农业大国,美国更是农业强国。虽然具体表现形式不同,但农业在两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都十分重要。2012年中国农业增加值5237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0.1%; 就业人员2.58亿人, 占社会就业人员的33.6%。与之相比,美国农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不到2%,农业人口仅占社会从业人员的1.6%,但与农业相关的就业人员占到了总就业的1/12。相对而言,中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更大,依然承担着较为繁重的直接就业功能,美国农业对国民经济和就业的直接贡献较小但间接贡献很明显。从产品贡献来讲,美国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而中国由于庞大的人口数量和不断升级的消费结构使农产品需求持续刚性上涨,尽管2004年以来中国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但包括大豆在内的粮食自给率已经由2003年的100%下降至2011年的91%。从产业地位和产品贡献看,农业对于中美两国都具有战略意义,而从农业占GDP的比重以及农业就业人口的规模看,美国显著低于中国 ,这意味着美国更有条件向农业提供包括保险在内的高水平的支持保护。
2、产业地位和产品贡献
从产业地位和产品贡献看,农业对于中美两国都具有战略意义, 而从农业占GDP的比重以及农业就业人口的规模看,美国显著低于中国,这意味着美国更有条件向农业提供包括保险在内的高水平的支持保护。农业的产业基础对于保险政策的制定实施有重要影响 ,但与之相比,影响更加直接而显著的是农业经营主体情况。美国农业资源禀赋丰裕但农业经营者数量很少,单个农场的经营规模非常大。美国有4亿英亩耕地( 约合 24.4亿亩) ,是世界上耕地面积最大的国家。按照目前220万个农场计算,每个农场平均经营耕地面积为183英亩(约合1108亩) 。我国农户数量超过 2.66亿户,户均经营耕地面积不到7亩,仅约相当于美国的1/160。虽然近年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有所发展, 但总体上看还是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而且即便是所谓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若是按照美国标准来衡量也属于小规模经营。经营规模小导致保险公司向农户直接提供保险服务的高交易成本。美国农业保险从保险产品销售到勘察理赔全过程均由保险公司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自行完成,而我国经营农业的保险公司难以承担如此高的交易成本。
3、农业保险政策的具体实施与服务
从农业保险政策的具体实施与服务看,美国从产品销售到勘察理赔全过程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行完成,公共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和其他组织主要是在帮助农户选择保险产品和投保理赔等方面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与美国不同的是,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我国农业保险服务的重要提供主体,不仅要承担部分农业保险保费资金投入,而且还直接参与到提供农业保险服务的具体过程。实践中很多地方采取了建立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的办法,构建以农业、财政、保监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农业保险协调机制,包括基层农业推广部门、农经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和村党群组织等都参与了农业保险政策落实工作,基层政府实际上承担了大量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的成本。
4、风险保障水平
从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看,美国提供了一个极富弹性的农业保险政策框架。该框架的基础保障部分是巨灾保险,保障水平为产量的 50% 和事先确定价格的 55% ,保费完全由联邦政府支付,生产者仅需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该保险品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农场只有加入该计划才能获得其他农业政策支持。在巨灾保险之外,则设计了各种风险保障水平的产品供农场自行选择。农场需要的风险保障程度越高 ,自行承担的保费比例就越高 ,从实践来看农场主日益倾向于购买保障水平高的保险产品。我国确定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原则是“广 覆 盖 、低 保 障 ”,确定保障水平的基本依据是农作物生产的直接物化成本,主要包括了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六项。在实践中,由于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等原因,农业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通常明显低于直接物化成本。据财政部估计,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直接物化成本的差距, 全国平均水平在 35% 左右。而且我国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缺乏弹性,提供的风险保障水平仅此一种,没有适应多层次农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可供选择。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正由初步建立向健全完善阶段发展 ,在充分认识中美发展阶段、国情农情区别的基础上,应充分借鉴美国几十年实践积累的农业保险制度建设与产品开发方面的经验,推动健全我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