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科技司对一批制修订行业标准进行报批公示,涉及肥料行业的包括《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腐植酸生物有机肥》《腐植酸微量元素肥料》《腐植酸钠》《黄腐酸钾》等,其中3项为首次发布,公示截止日期为6月16日。
此次公示的肥料行业标准对砷、镉、铅、铬、汞等限量物质作了限量要求,依据是《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GB/T23349-2009)和《有机肥料》对砷、镉、铅、铬、汞等限量物质的限量要求。
两项首次发布的产品标准涉及微量元素。《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规定,螯合态微量元素总量不小于150毫克/千克,总量标明值不应低于单一螯合态微量元素含量标明值之和。同时,螯合态微量元素养分不应计入肥料总养分。《腐植酸微量元素肥料》规定,腐植酸含量(以干基计)不小于30%,微量元素含量不小于6%;含量不低于0.2%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限定不高于1.0%(单质含钼微量元素产品除外)。
此外,4项标准涉及腐植酸。《腐植酸钠》(HG/T3278-2018)代替《农业用腐植酸钠》(HG/T3278-2011),增加了“腐植酸钠”定义,修改了“腐植酸”和“可溶性腐植酸”定义,删除了“有机矿物源腐植酸”“非矿物源生物质腐植酸”“黑腐酸”“棕腐酸”“黄腐酸”“水溶性腐植酸”。《黄腐酸钾》为首次发布,黄腐酸钾按原料来源分为矿源黄腐酸钾和生物源黄腐酸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