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浙江农村并村实践的多重含义
发布时间:2003-07-12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五六两月间,杭州湾两岸涌动着两股燥动的热流。
以杭州湾跨海大桥开工为契机,从浙北、浙东到浙东南,各地政府都争先恐后向上海频送秋波——渴求主动接轨大上海。两岸有大批的工商企业主则在思考着如何捕捉伴随“接轨”而来的商业机会。这股燥动形成的背景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趋势。
杭州湾畔杭嘉湖、宁绍平原的各县(市)农村,一场扩大现有行政村规模——以利于整合现有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的并村实践正纷纷铺开。到6月下旬,动作较快的余姚、慈溪、桐乡、绍兴等(县)市,并村工作已平稳结束。总体上看,现有行政村减少一半,“村官”裁减约30%。每个行政村的平均户藉人口由原先的1000人左右扩大到如今的2000人左右。
并村虽未像接轨大上海那般张扬,但它对未来杭州湾两岸乃至整个长三角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民主——乡村治理模式的演变亦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日,笔者就此作了观察性采访与思考。
生产力推动生产关系变化的必然结果
从早先的家庭联产承包、乡镇撤扩并、乡镇(村)集体企业整体性转民企、农地使用权流转、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低保全覆盖到今日的并村实践,20多年间,围绕着“三农”难局,浙江农村的一系列改革一直环环相扣、循序推进。
杭州湾两岸的乡镇民营制造业集群,是支撑整个浙江经济的连片的主导性“高地”。这片“高地”携交通舟楫之便,人文地缘优势皆俱,业已初步实现农村经济的工业化和市场化。“两化”则培育出有别于“珠三角”、相对优越于国内其它地区的杭州湾两岸区域性的“先进生产力”。
通过这种具有鲜明地域个性的“先进生产力”的阶段性浸润,杭州湾两岸出现程度不同的变化。其代表性的发展变化形态包括: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的转移进程达到60%左右,农民对土地、对村级组织的依赖度和对乡镇政府的“敬畏”感普遍下降;分散的传统乡村工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发展模式走到尽头,代之以大批企业(尤其是新办企业)向乡村工业园区转移;零散的村宅开始向集中居住的乡村生活小区转变,类似于城市的居民社区在部分乡村雏形初现;土地的紧缺(与进一步发展经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迫使县(市)镇(乡)两级政府官员考虑如何提高现有乡村土地的综合利用指数。所有这些变化的原动力皆来自于地域性“先进生产力”的逐步形成。
求变的压力首先来自于逐步富裕起来的农民。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直接拉动农民收入总体提高(浙江农民人均年收入已连续15年稳居全国各省区第一)。收入的增加刺激农民改善自身生存环境(包括乡村居住环境)的欲望。
来自农民的“压力”、基层政府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施政目标以及基层官员追求自身政绩(恰如其分的政绩追求是正当的)的需求在特定的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均需要有一定的契合点。这个“契合点”指的是,通过寻求乡村生产关系变革以期反作用于乡村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着力点。就当下言,并村——扩大行政村规模当属“先进的生产力”迫使现有乡村治理结构(生产关系)作出调整的着力点,也是可供实际操作的务实的着力点。
破解“三农”难局的有限努力
破解“三农”难局的切入口、程度、衡量标准等等,学界、政界和社会有识之士尽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条基本的衡量准则我认为当为各界形成共识:即,中国乡村社会新的生产关系形成并巩固之时,当为中国“三农”难局真正破解之日。
翻阅各并村实践涉及县(市)的地方报纸发现,各地纷纷将并村改革视作解决“三农”难局的新的突破口。我不赞同如此乐观的评估。因为道理是浅显的,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及现有乡村的行政治理体制(已经进行与正在进行的相关变革,譬如并村均未涉及到以上层次)还难以作更深层次的变革,“三农”难局亦不可能从治本的意义上获得突破。诚如国企改革必须最终寻求产权变革才能真正突破一样。
无论是“突破”还是“变革”——据我所观察考量,其“有限性”——已经产生及将要产生的积极意义,至少涵盖下列方面:
一,降低现有乡村的治理成本。从现有乡村治理成本来源分析,乡级行政成本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视乡级财政贫富程度)来自于农民,而村级“自治”(还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的成本则全部来自于农民。从杭州湾两岸业已展开的并村结果看,一个县(市)平均削裁1000名“村官”,每个“村官”以每年1万元报酬计,每年即可为农民减负1000万元。再看,每个县(市)平均减少300个行政村,以每个行政村每年村务运作费用(取最低限)平均4万元计,又减少支出1000多万元。两项合计,等于为农民减负2000多万元。
二,降低乡村治理成本有远期效益。乡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及对乡村自治的渴求跟着提升,导致农民对乡村行政组织的依赖程度相对减少。同时,传统的乡务、村务也趋于减少状态。这种变化态势下,六七个“村官”管理一个千把人的村与管理一个2000人的村,并没有明显增加管理付出(现有许多管理内容本身就是多余的)。之所以行政村减半而“村官”只裁削三分之一,更多的只是出于减少并村阻力的现实考虑。
三,提高现有乡村社会资源利用系数则视同于为农民减负。即便如浙江这样乡镇级财政比较充盈的地区,村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基本上也还得由本村农民扛大头。行政村数量大幅压缩后,村级现有的公共基础设施共享率提高,乡与村、村与村之间公共设施的共建、共用及互相衔接的阻力相应减少。同时则为乡村农地整理、流转再创空间。
四,有助于基层政府改善对乡村社会的执政地位、执政形象。近些年基层政府在乡村的“地位、形象”的“减弱”是个难以回避的客观存在。其原因除了作风上的“硬伤”以外,一个乡镇几十个行政村也确难一一顾及。行政村压缩后,乡级过问村级事务、考核“村官”的机率提高一截,增加“面对面”的机会与时间,解决村务难事及对行政村的“控制”能力都会有所提升。
五,减少乡村宗族文化、家族势力对推进乡村民主自治的负面影响。由于传统农耕经济的封闭性特征,中国的农民长期缺乏流动。世代居住厮守于一个村庄最终形成每个村庄的村务总有几个大姓把持。历史积怨对村委会成员的民主选举———乡村民主的发育极为不利。村庄扩大后,宗族文化新添“外来因子”,形成新的利益博弈态势,有利于各派家庭势力的分化与同化,这对乡村民主的发育是十分有利的。同时亦对将来超脱于现有乡村宗族文化与家族势力各种非政府组织(如农会)的降生创造条件。
最后还想补充一点:我们审读并村实践的多重意义并非是就意义论意义。
它至少还为社会带来三点启示:
其一,浙江的并村实践具有“自费改革”的属性。仅减少“村官”——为他们找出路(留后路)一项,县乡两级则拿出了大额度的“赎权”费用。其二,“先进生产力”形成、乡村经济发展、乡
村城镇化、农民改善生存状态的诉求对基层政府而言,存在着良性互动的内在关联性。其三,并村作为乡村社会现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事涉所有的村民,但总体却未引发先前担心的农民成规模上访,其平稳、有序的总体性推进令人信服地说明,凡是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乡村社会进步的改革——哪怕其作用是有限的,总能得到广大农民的广泛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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