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04年食用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4-10-2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根据2004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卫生部组织全国部分(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用菌进行了卫生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据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西藏、陕西、青海等10个省(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经对302份食用菌的铅含量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进行抽检和判定,结果301份食用菌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9.7%。不合格产品是在辽宁省辽源市兰家干调批发商店抽检的榛蘑(散装,铅含量为3.03mg/kg)。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已对本次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菌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查处。对仍在市场上流通和被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由生产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予以公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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