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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9种食用菌笋“体检”没过关

    发布时间:2005-01-2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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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工商局发布节日市场二号消费警示 

      天津市工商局针对日前对流通领域袋装小包装食用菌、笋类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所发现的问题,发布节日市场消费警示,提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用菌、笋类商品时,注意选择知名品牌。同时公布9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笋类商品名单,要求全市经营者不得继续销售,并请消费者进行监督。对继续销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抽查发现的9个批次不合格商品,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表现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检出过氧化氢、违法使用苯甲酸。

            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必须≤0.05g/k g,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或苯甲酸在食用菌、笋类商品中不得检出。有些生产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违法使用过氧化氢或苯甲酸。人们长期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含有过氧化氢和苯甲酸的食品,将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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