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08-1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为了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流通生产企业的发展,加强企业对省外、国外市场的产品销售,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带动农民增收,8月12日,在云南玉溪市农产品市场流通销售会议上,玉溪市政府正式对参会的数十家龙头企业公布了《关于扩大农产品市场流通销售的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分为3大类。第一类是“自营出口奖励”,其中包括3部分,一是蔬菜、水果、花卉、畜禽、粮油、林果、野生食用菌及生物制药(含保健品),每出口1美元,奖励0.1元人民币;二是水产品、牛革皮、人工菌及松茸等农产品,每出口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三是除上述所列以外的农产品,每出口1美元,奖励0.03元人民币。第二类是省外国内营销奖励,包括两部分,一是企业年度外销蔬菜规模达1万吨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3万吨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5万吨以上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二是农产品加工增值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00元,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1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第三类是年度出口额、蔬菜省外营销量、农产品加工销售额3类各取第一名,由市商务局授予奖牌,并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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