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11-08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2007年7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工商市字[2007]149号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依据《关于开展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活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推荐的200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作为第四批(2006年度)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广东省:广东林中宝食用菌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saic.gov.cn)向社会予以公示”。
信息:尚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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