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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进口干、鲜香菇的系统判定

    发布时间:2007-11-2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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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蘑菇微生物研究领域    蘑菇基因小组组长   马场崎胜彦
    九州支所 森林微生物管理研究小组           宫崎 和弘

    编者按:近年来,中国香菇产业的迅猛发展,使日本感到对其本国香菇产业己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影响,据日本林野厅统计材料看,日本本国干香菇生产量从1992年的10?熏038吨锐减至2002年的4?熏449吨,而从中国进口量从1992年的4?熏254吨激增至2002年的8?熏633吨,数量增加了一倍,再加上中国干香菇在日本市场上的价格只有日本国产香菇的三分之一,大有取代日本香菇之势,沉重地打击了日本香菇业的发展,致使日本香菇产业严重萎缩,已引起日本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正在制订和实施对中国香菇产业威胁的对应措施。日本今年6月1日颁布《日本种苗法》修正案和日本独立行政法人森林综合研究所对进口香菇进行研究,发表了″对进口、国产干香菇的系统鉴别″的研究报告等一系列日本方面为了保护本国香菇产业,专门针对中国香菇出口至日本的政策进行研究,必须提醒中国香菇经营者引起高度警觉,千万不能盲目乐观和麻痹大意。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对此高度重视,从今年十月份开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内容、资料和信息,并协同国内相关主要食用菌科研院所,对此展开专题研究,并将此列为重点项目,已上报国家商务部,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策,为使广大读者了解日本《种苗法》修正案的严重性,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食用菌分会倾情奉献,有选择性地将发表在日本公开刊物,如:日本《特产报》、《菌蕈》杂志及其英特网上发表的相关的文章和资料翻译成中文做成专栏。在此特别感谢世界著名蕈菌学家张树庭教授,美国ATCC钟顺昌博士、福建三明真菌研究所黄年来研究员、中国农科院张金霞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林芳灿教授、上海农科院食用菌所谭琦研究员等对食用菌分会专题研究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指教!
        希望中国香菇产业的有识之士团结起来,共商中国香菇产业发展大计,真正使中国香菇产业做大、做强。

        近年进口香菇剧增,给我国生产者造成很大影响,甚至引发了2001年发动的对中国进口鲜香菇紧急限制进口措施。在探讨剧增的进口香菇问题、对策的过程中,有些生产组织指出可能有些人在外国未经许可擅自培植我国菌种再向我国出口。流通业界有人用进口蘑菇冒充国产低价出售,压低国内市场价格,由此我们发现有必要改善这种状况。为此,1999年,林野厅委托我所研究开发进口香菇等进口蘑菇的系统判定方法。接受这一委托,我们开始收集市场上流通的进口香菇,系统调查及其动向,并致力于系统判定方法的实用化。

    进口鲜香菇的系统判定
       从1993年到2000年7年间,我们对从筑波市附近大型超市买进的中国产鲜香菇里分理调制出菌株应用营养菌系体不和合检定、RAPD分析等方法进行分类,结果其中有81个进口鲜香菇可分为4种系统(表1)。系统构成有推移变化,1999年、2000年从5处购进调制的76个分离菌株只有2个系统(A、B)构成。近年来,据说进口鲜香菇质量提高了。我们分析,集中于这2个系统也是原因之一。接下来,我们把市场上出售的95种香菇和我所从1974年到1976年作为国内品种收集保存的37个香菇种菌菌株作为对照种株,进行营养菌系体不和合检定、RAPD分析等DNA品种判定以及栽培特性和交配因子的分析,调查中国产4个系统鲜香菇的来历(表2、图2)。结果,进口鲜香菇的主要两个系统A和B与我所保存的菌株FMC155、156极为相似。系统C和D的品种尚未推定出来,但是系统C的交配因子之一与系统A、B相同。

    进口干香菇的系统判定
       我们从附近超市买进标签上原产国为中国的进口干香菇、冬菇(伞开五六分)5袋136个和香信(伞开八九分)2袋80个,进行RAPD分析分类。冬菇和香信的系统有重合部分,冬菇分为2个系统,香信分为3个系统,但香信的主要系统与冬菇的2个系统都不一样。接下来,我们用图1里显示的香菇89品种RAPD指标数据库和应用了7种精选primer的RAPD分析以及应用了(此处不确定)STSprimer的DNA判定,调查了冬菇2个系统和香信主要系统的来历。结果,冬菇2个系统与FMC155、156,香信主要系统与FMC66没有任何区别。图3显示了5个系统的菌床栽培试验。
       这些结果表明,进口香菇的主要品种是有限的几个系统,明显与二十多年前我国培育的3个品种有着某种联系。今后,这一成果将在国家正在推进的违法进口农产品机场港口检查、尤其在依据DNA判定技术判定进口香菇是否侵犯了育种者权益、国内流通香菇冒充事件调查中发挥作用。
       本研究中部分参考了农林水产技术会议委托研究“食品安全性以及机能相关综合研究”以及“国产蔬菜的持续生产技术开发”的内容。

    二、中国产进口鲜香菇的遗传背景和栽培特性

        为探明进口鲜香菇的由来和特性,我们培养了中国产品种(菌株)并进行DNA检测分类,确认其与在日本种植的主要品种之间的异同。另外,我们还进行了菌床种植,根据审查标准(种苗法)中的方法对其生长特性及子实体形态特质进行了调查。
        试验菌株  从平成11年12月到平成13年9月,我们从超市买进进口到日本的中国产鲜香菇等,根据规定方法对其进行组织分离,再加上从日本国内和中国研究单位等处得到的中国系统的菌株共计42个进行了试验。
        结果与考察  通过在PDA进行对照种植得到的结果是,最近日本进口的中国产鲜香菇(菌床产品)分为三个类型。类型Ⅰ约占全体的60%,可能是我国进口量最大的品种。这一类型的菌株来历不明,但种植试验的结果表明,无论是自然种植还是空调种植,类型Ⅰ都比类型Ⅱ种植期要长。另外,其子实体呈正圆形,菌伞较厚,整个覆盖着细鳞片,肉质柔软。类型Ⅱ约占全体的40%,根据对照实验和种植试验的结果来看,可以推断为是和日本品种C28(菌株编号、登记品种)相同,或者极为接近的系统。这一类型的子实体较平,菌伞周围形成较大的鳞片,菌柄长,下部略鼓起。菌伞肉质比类型Ⅰ坚硬,产量大。而类型Ⅲ是从夏天买进的进口香菇中分离出1例,所以目前尚未确定其菌株来历和特性。
        接下来进行了DNA解析。结果,试验菌株通过IGR解析后可分为5个类型,其中有32个从平成11年以后进口的鲜香菇中分离得到的菌株全部属于同一类型(A)。对这32个菌株进行RAPD解析,结果,在使用OPA?选8的时候可以识别出两种类型(1、2),类型1、类型2正好和对照之中分类的类型Ⅰ和类型Ⅱ相对应。
        综上所述,中国产进口鲜香菇大部分属于类型Ⅰ、Ⅱ两种,而其中之一又与日本登记品种C28非常一致,所以中国很有可能把日本的品种直接地,或者作了若干改良之后使用,其中一部分已经进口到日本。而且DNA解析也证明了对照种植和种植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可以说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种鉴定方法。

    三、种苗法修正案的审议
      参议院农林水产委员会

    ●中村敦夫
        我想就种苗法修正案进行一下正式的提问。
        日本农产品品种改良技术水平即使在世界上也是数一数二的。但是,那些改良品种的种苗却被带到国外,在中国等地生产,然后以低廉的价格,大量地反进口到日本。我认为这是很成问题的。如果实施这一修正案以后,能够彻底扫清生产、销售、进口侵权农作物的不良企业,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问题是我们怎样确保其实际效果。在这一基础上我进行提问,请生产局长回答。
       根据九八年种苗法修正案,对原有品种稍作改良的品种称为从属品种,这种从属品种的种苗也为育种者所有。以前对侵犯育种者权益采取惩罚措施的对象只限于种苗,但本次修正案中收获物也加了进来。这种对收获物的惩罚措施规定中,也包括从属品种吗。

    ●须贺田菊仁 生产局长(政府参考人)
        首先,在UPOV这一国际条约里规定,原品种的权力也涉及到您所讲的从属品种。另外,在种苗法里也一样,育种者权益涉及到从属品种,所以对本次修正中的收获物阶段的侵权行为也同样,对于在收获物阶段擅自使用从属品种的行为,要作为侵犯原品种育种者权益的行为加以惩罚。

    ●中村敦夫
       最成问题的就是侵权农产品的反进口。比如,我们日本的可喜光大米种苗被非法带出,在中国等地进行生产,然后再进口到日本,当然进口时换个名字,比如毛泽东大米之类的,光看名字是看不出来的。本次修正案中,虽然对收获物也作了相应规定,但是如何在机场、港口防止进口侵权产品,这是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我们的主要任务。
       现在是否已经确立了在改换名称的侵权农产品进入日本时对其进行识别,当然也包括对从属品种的识别在内的方法,请您说明一下在机场、港口的具体防范措施。

    ●须贺田 生产局长
      本次关税定率法修正案在四月一日已经正式实施,这就是加强机场、港口管制的第一步。自己权益被侵犯的育种者要向海关说明,我的产品是这样的,侵犯我的权益的产品是这样的,其识别的关键在于什么。我们海关将进行认定,如果确认属实,将立即停止进口。就是这样一系列手续。
       现在说到识别方法。包括从属品种在内,除了名称以外,我们还将对其特性,也就是品种登记时的特性,比如颜色、形状、大小等进行比较,也就是先进行外表识别。从外表难以识别时将进行DNA鉴定。
       所谓DNA鉴定技术,目前对水稻、草莓等已经达到应用水平,对梨、桃子等水果、茄子、大葱等蔬菜也正在进行技术开发,今后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研究开发这一技术。
       那么对您刚才讲到的从属品种能不能做到呢。 所谓从属品种就是指改变了原品种的部分特性之后的品种,但DNA鉴定是对DNA的盐基序列进行调查分析。对于改变的那一部分确实无法鉴别出来,但是从属品种只是改变了众多序列中的一部分,而其他的部分,大多数还是相同的,与原品种的盐基序列相同,可以通过DNA鉴定判定是否来源于原品种。当然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进行开发研究。

    ●中村敦夫
       在机场、港口通过外表鉴别从属品种可能比较困难。所以即使大量出现在市场上,如果业者不做DNA鉴定的话,也很难起诉。对此请问有何看法。

    ●须贺田 生产局长
      在我们的实验研究机关等有DNA识别技术和机器,在种苗管理中心和蔬菜茶业研究所这些地方也都有,只要委托这些地方,就可以很方便地利用机器进行鉴定。

    ●中村敦夫
       所谓育种者权益的保护对象里也包括转基因的新品种吗?此外,转基因花卉也包括在内吗?

    ●须贺田 生产局长
       问题首先是何谓品种。
       植物品种的特性包括形状、质量、还有抗病性等等,这些可以和其它东西相区别的重要性质,而且不仅是要能够区别,还有能够保持其特性进行繁殖,是兼具这两种特质的植物体的集合。更具体地讲,就是能与其他品种明确区别开来,播种之后能够长出相同的东西,称作均一性,经过几代以后仍然能长出相同的东西,称作稳定性。满足了这两点,就可以叫做植物的新品种。
        转基因也是一种制造新品种的方法。只要满足了以上条件,通过转基因培育新品种是完全可能的。实际上,在花卉中已经有四种转基因新品种登了记,育种者有相应的权利。

    ●中村敦夫
       对于把转基因品种与其他品种混为一谈的想法我感到不理解。转基因作物是打破了物种界限,引入其他生物基因,人为创造出来的品种。这是很不一样的。现在把动物基因引入植物的实验也正在进行。
       当然我也是听说,据说有的实验为了增强维生素,把老鼠的基因注入生菜。这样的话,食用以后会有什么后果根本没有保证。如果把这样的东西也认定为新品种,我认为是很可怕的。
       另外,转基因作物除了食品本身的安全性以外,还存在着在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农业环境、比如自然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如果与知识产权挂钩的话,就会造成一部分企业主宰农业的状况。实际上,调查已经证明转基因作物对昆虫是有影响的,而且还可能导致抗药性杂草的出现。
       这次时间不够了,我对转基因作物基本持反对态度。希望今后能更大规模地探讨种苗法和种苗行政的问题,我将继续进行提问。

    四、种苗法

        今天的关键词就是“种苗法”。
        在海外非法繁殖的农产品新品种反进口到日本。政府修正种苗法,加强管理。
        §种苗法:为保障种苗开发者权利制定本法
        是关于植物品种登记的制度,规定了指定种苗标记相关限制等。也就是所谓保护植物产权的法律。
        在1978年,为了保护农作物新品种制定种苗法。其间,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1998年进行全面修订。
        种苗法保护的是具有在已有的品种中看不到的优良特性的植物的种子和苗。具体来讲,产量更大的农作物、香气更浓的鲜花都包括在内。新品种开发者向农林水产省申请,经过审查,进行登记,其“育种者权利”受到保护。
        如果第三者擅自销售登记品种,侵犯了育种者权益,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收取3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五、部分修正种苗法的草案

        对种苗法(平成十年法律第八十三号)作如下改动。
     第五十六条修改如下。
        第五十六条 符合以下某一条的条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收取三百万日元以下罚款。
       一、采取了第二条第四项第一号里所写的行为,侵犯了育种者权益或专利权。
       二、未经育种者或专利所有者许可,擅自生产、声明转让、出借或者转让、出借、进口、出口或者以以上行为为目的保管,通过利用侵犯育种者权益或者专利权的种苗所得到的收获物。
       第五十八条中“一”改成“某一个”、“二十万日元”改成“五十万日元”。
       第五十九条中“一”改成“某一个”、“十万日元”改成“三十万日元”。
       第六十条中“从第五十六条到第五十八条或者是前一条或者前一条第一号或三号”改为“以下各号规定”、“或者对该人”改为“对该人处以该号规定的罚款惩罚”。
       一、第五十六条 一亿日元以下罚款
       二、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或者前一条第一号或第三号 各条罚款措施
        附 则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二十天后实施。
        理 由 考虑到最近侵犯植物新品种育种者权益的情况,为保护其权益,在把利用种苗得到的收获物也作为侵权惩罚对象同时,有必要进一步严格对法人侵权行为的惩罚。以上是提出本法案的原因。

    六、对采取对策保护植物新品种育种者权益的请愿书

        最近,我国有很多人非法带出种苗或者生产收获物,而且反进口到我国,侵犯植物新品种的例子日益增多,其社会影响是十分重大的。
        为此,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在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探讨今后工作的时候,能特别考虑到以下几点,加强对育种者权益的保护。
        1、加强对侵犯育种者权益的惩罚措施。
        把在收获物阶段侵犯育种者权益的行为也作为种苗法的刑事处罚对象。
        2、实施在机场、港口对侵犯育种者权益产品的检查。
        在关税定率法的禁止进口品中加上侵犯育种者权益商品。
        3、开发DNA品种识别技术等。
        推进DNA分析等证明品种同一性的必要技术的开发。
        4、对农户家里自主繁殖的管理。
        逐步追加禁止作物,最终达到禁止全体作物。
        5、加强与亚洲各国的合作。
        为推进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为进一步改革制度,为加入UPOV条约做准备,加强与亚洲各国的合作。

    七、关于实施干香菇产地标牌跟踪确认调查

        农林水产省

    目的
        进口干香菇在国内选择包装之后(包括与国产干香菇混合的情况)必须在商品名旁边标明其进口国名称。而且,只有在国内产地生产并在该产地包装的干香菇可以标示为国内产地生产。
        在这种情况下,今年多次发生把中国产干香菇标示为国产的不法销售事件,消费者对干香菇标示的真实性日益重视。
        为在干香菇的销售旺季,确保干香菇产地标示的可信度,我们在全国3000个零售店里对标示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对供货生产商的产地相关证据等进行跟踪调查,认定产地标示的真实性。同时,我们还使用微量元素分析等科学手段,对号称是国产的干香菇进行产地鉴定。
    2 调查实施单位
        地方农政局、地方农政事务所、北海道农政事务所、内阁府冲绳综合事务局、
        各都道府县、(独)农林水产消费技术中心
    3 调查内容
        (1)零售店调查(全国约有3000个店铺左右)
        确认包括原产地、总体标示、强调标示在内的标示情况。
        (2)生产者等的调查(全国约有100个单位左右)
        ① 对在零售店调查中,标示为“国产”“某某县产”等限定了产地的干香菇,确认其标示依据(根据账单、标签等进行确认)
        ②上市客户以及上市量的确认 (3)使用科学手段鉴别原产地(全国约几十起左右)
        对原产地标示为“国产”的干香菇,委托日本蘑菇中心进行原产地等分析。
        (4)严厉的行政措施
        在这些调查中,一旦结果认定是不法标示,我们将与有关都道府县携手,共同根据JAS法,进行搜查,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4 调查时间
        (1)零售店调查
        11月11日~11月下旬(预定)
        (2)生产者等调查
        11月下旬 ~ 1月下旬(预定)
        (3)使用科学手段鉴别原产地
         11月下旬 ~ 12月中(预定)
    咨  询:消费·安全局 标示?芽规格·加工制造监督班
    负责人:大久保、大野、仓田
    电  话:03-3502-7804(直播)
           03-3502-8111(内线3288、3289)


    国产原木干香菇和中国产的分辨方法研究(中间报告)

    消除不法标示,保护国产原木干香菇
        香菇必须标示产地以后才能出售。但是,把廉价的进口香菇冒充成国产香菇出售的现象层出不穷。为阻止这种行为,日本蘑菇中心菌覃研究所受“日本产、原木产干香菇品尝会”委托,正在研究以中国产为主体的进口香菇和日本香菇的分辨方法。
        目前,对中国产菌床栽培品辨别率达到将近100%,对中国产原木栽培品也达到80%以上。最终报告要今年秋天才能出来,现在先发表中间报告,公布大致内容。本研究主要负责人是菌覃研究所时本景亮首席研究员和大平郁男赏析主任研究员,元素分析方面得到了鸟取大学工学部片田直伸助教的大力协助。

    1、 判定方法
        作为判定方法最先想到的就是基因解析,但是中国产香菇大部分都是日本的品种原封不动拿过去种植的,所以必须考虑其他办法。我们对香菇(子实体)的组织结构、物理特性(浸水后伞肉膨胀率、硬度等)以及元素含量进行分析,对比中国产(原木栽培品、菌床栽培品)和国产原木栽培品,研究分辨方法。

    2、 显微镜观察
        蘑菇柄完整保留的情况下,原木栽培品柄的前端大多内包有原木树皮组织。如果用显微镜能观察到树皮组织,就可以判断是原木栽培品。

    3、 物理特性调查
        原木栽培品和菌床栽培品肉质有很大差异。我们对干香菇浸水后的情况进行研究,对重量增加率、伞肉膨胀率等进行调查,并使用物理特性测定机对浸水后的香菇物理特性(肉质)进行调查。原木栽培品的重量增加率、伞肉膨胀率都高于菌床栽培品。比如,中国产菌床栽培品伞肉膨胀率为1·2倍,国产原木栽培品膨胀率为1·6倍。
        浸水后,向香菇伞上刺进治具(类似于针的东西),菌床栽培品比原木栽培品难于刺进,需要更用力。这样的物理特性差异就是原木栽培品口感好的原因之一。

    4、 化学分析
        香菇元素含量受其生长的原木、菌床成分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开始探索能够用于辨别的元素。结果,中国产菌床栽培品含有的锌比国产原木栽培品多出11倍以上,国产原木栽培品含有的铜比中国产原木栽培品多。由此,我们可以认定元素含量具有差异。

    5、 辨别分析
        我们对以上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求出辨别中国产与日本产香菇的函数式(辨别函数)。目前,菌床栽培品和原木栽培品误判率仅为3.8%(用于调查的样本辨别正确率100%),国产原木栽培品和中国产原木栽培品误判率为20.7%(用于调查的样本辨别正确率81.6%)。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对香菇一个个进行辨别,所以从复数个体调查结果综合判断而言,其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国产干香菇和中国产干香菇的分辨方法研究

    最近,食品的产地、生产方法很多标签都不正确,这一问题日益严重。消费者怀疑,有人把廉价的中国产香菇标示成国产香菇销售。为维护消费者信心,保护日本产原木香菇生产,日本蘑菇中心对中国产香菇和日本产香菇辨别进行了研究。

    1、 研究体制
        受日本产、原木产干香菇品尝会委托,日本蘑菇研究中心进行了研究,负责人时本景亮和大平郁男。元素分析部分使用了鸟取大学地区共同研究的等离子发光分析仪器,并得到该大学工学部片田直伸助教的大力支持。另外,还委托全农、日本产。原木干香菇品尝会收集了产地、栽培方法明显属于中国的香菇。

    2、 研究方法和成果
        (1) 原木栽培品种在柄的前端有特征(显微镜调查)
        为辨别原木栽培品和菌床栽培品,我们对伞组织和柄的前端部分进行了显微镜调查。
        伞肉组织的结构方面,原木栽培品和菌床栽培品不存在明显差异。但原木栽培品大多在柄的前端部分内包内树皮组织。调查个体的约一半左右在显微镜调查中能够判断出是原木栽培品还是菌床栽培品。
        (2) 原木栽培品和菌床栽培品肉质差异(浸水物理特性调查)
        对每个个体进行浸水试验,测量其吸水后的重量增加率(吸水后重量/吸水前重量)、伞肉厚度增加率(吸水后伞肉厚度/吸水前伞肉厚度)等。另外,还是用物理特性测定机向浸水后的香菇插入棒状的治具,调查伞肉弹性(治具插入初期)、穿透治具所需能量)等。
        中国产菌床栽培品和日本产原木栽培品相比,1、伞肉厚度增加率和重量增加率小;2、伞肉弹性小;3、治具穿透所需能量大。我们认为这就是菌床栽培品和原木栽培品口感不同的原因。
        (3) 元素含量是重要的辨别因素
        我们利用原子吸光分光光度计和等离子发光分析机对香菇伞内、栽培用原木和菌床材料中元素含量进行测定。为使对每个个体分析成为可能,我们采用了少量样本即可的试剂调整法。
        菌床栽培品中的锌、钾、Ba高于原木栽培品,中国和日本的原木栽培品比较,日本产多钠,中国产多铝和铁。这些数据见表2。
        用于菌床材料米糠、麦麸等含有的钾、锌、铜高于原木,结果这些元素在菌床栽培品种也大量出现(表3)。但是,中国原木(辽东栎、蒙古栎)和日本原木(小樽树、麻栎)差别并不明显,有必要采用更多材料进行试验。
        (4) 辨别函数式
        通过以上调查数据对中国产(菌床栽培品、原木栽培品)和日本产原木栽培品进行辨别,求出辨别函数式。
        ①日本原木对中国菌床(图2)
        通过锌等三种元素和伞肉膨胀率进行组合,得出函数。把数据代进式子,得到正值,就是日本产原木栽培品,得到负值就是中国产菌床栽培品。实验结果,日本产样品全部正值,中国产样本全部负值,判定准确率100%。表示判断准确率的另一个尺度误判率为4.1%。如果加上显微镜观察,误判率为2%左右。
        ②日本原木对中国原木(图3)
        根据铝、钠等六种元素组合,得出函数。都是原木,其辨别比原木和菌床要困难。但是使用样本中有94%判断正确。误判率为10.9%。
        ③ 中国原木对中国菌床(图4)
        使用锌、Ba等七种元素数据得出函数。误判率0.4%,准确率相当高。如果加上显微镜观察,准确率就更高了。

    3、 结论
        (1) 通过进行显微镜观察、物理特性调查、元素分析,日本产原木栽培香菇和中国产菌床栽培香菇误判率仅为2%左右,另外,中国产原木栽培香菇误判率也仅为10%左右。这一方法可以一个个进行辨别。
        (2) 考虑到市场进口香菇质量可能有变化,应该根据市场情况至少隔几年对函数进行一次修正。
        (3) 将来,中国栽培香菇品种大多不同于日本的话,就可以利用DNA分析。日本蘑菇中心已经开发研制DNA干香菇品种辨别方法。


    特集:因为干香菇掺入
    而再次引起瞩目的辨别法

    显微镜分析、物理特性调查、含有元素调查
    国产原木和中国产菌床误判率仅有2%
    国产原木和中国产原木误判率也仅有10%左右

    干香菇假冒标签问题日益严重,礼品、邮购的国产干香菇里面也发现了混入的中国产干香菇,连关东大型生活协同组合消费者协会网络事业联合(琦玉市)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蘑菇中心的研究成果作为辨别法的核心受到瞩目。我们在此再次介绍该中心从平成11年以来连续3年从事这一研究的报告。
        在对国产香菇里混入中国产干香菇的怀疑日益加深的情况下,“日本产、原木产干香菇品尝会”(铃木重幸会长)到今年7月为止,购买了市场上销售的干香菇,8月份进行了目测调查。结果,在超市出售的家用小袋包装干香菇里,有5%疑似掺入,在礼品中有50%疑似掺入,邮购达到了75%以上。
        10月份以后,在关东大型生活协同组合加盟的消费者协会网络事业联合店铺里,也发现了正在出售的掺有中国产香菇的国产干香菇,当地报纸和国家报纸对此进行报道,中国产干香菇混进国产、假冒标示的问题更加严重起来。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蘑菇研究中心把日本产和中国产的干香菇分为原木生产、菌床生产,对蘑菇的组织结构、物理特性、化学组成进行分析,分别进行区别的研究报告受到关注。
        通常对新鲜蔬菜、水果等进口产品标签问题都是通过品种鉴定、DNA鉴定等来确认的,但是对于干燥商品,目前尚无有效的办法。该中心受“品尝会″的委托,从平成11年到平成13年3年间,一直对辨别方法进行研究。

    显微镜观察
        原木栽培品和菌床栽培品在伞肉组织结构方面并不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在原木栽培品的柄的前端部分,大多内包内树皮组织,如果在显微镜下能看到内树皮组织,就可以认定是原木栽培品。另外,菌床栽培品子实体的前端部分有附着的木屑。
    近年来,原木栽培香菇里植孔生长的香菇越来越多,这类香菇大多在柄的前端没有内包内树皮组织,但具有植孔生长香菇“柄前端部分比较细”的的特有形态。
        调查的干香菇中,约有一半左右能够在显微镜调查中分辨出是原木栽培品还是菌床栽培品。

    浸水物理特性调查
        中国产菌床栽培香菇与日本产原木栽培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押
        1 浸水以后伞肉的变大比率和重量增加率较低
        2 浸水以后弹性率较小(穿透治具初期)
        3 穿透治具需要力气更大(伞肉厚度平均)
        这些差异可能和口感的不同有一定联系。

    含有元素调查
        在含有元素方面?熏菌床栽培品里锌、Ba、钾等元素含量高于原木栽培品。
        中国和日本的原木栽培品比较而言,日本产的含有钠较多,中国产的含有铝、铁较多。作为参考,我们在巴西对使用尤加利原木栽培的香菇子实体(2种)进行了元素含量测定,结果和日本产、中国产香菇没有明显差别。

    物理特性调查
        我们对2个日本产原木栽培品种和2个中国产原木栽培品种使用等离子发光分析仪器进行广域波长画像,搜索可能成为对比对象的元素。根据结果对16种元素进行定量分析,最后把分析对象元素缩小到8种(铝、铜、铁、锰、锌、Sr、Mg、Ca)
    为提高日本产原木栽培品和中国产原木栽培品的分辨率,我们分别使用蒙古栎、辽东栎(中国产原木)和小樽树、麻栎(日本产原木)栽培香菇,对收获子实体的元素组成进行了定性分析。首先,我们以67种元素为对象,对每种元素都进行了1个波长的测定,对于检查出峰值的元素,我们还进行了2-3个波长的测定,确认是元素本身的峰值还是受到其他元素影响产生的峰值。接受子实体分析的调查委托
        接受了日本产、原木香菇品尝会的委托,我们对34批(平成12年)和20批(平成13年)样本进行了显微镜观察,并从中选择113个个体(平成12年)和86个个体(平成13年)进行了物理特性调查和元素分析。判别分析结果如报告所示。
        我们尝试着对平成12年市场上销售的带有日本产原木干香菇标志的干香菇进行了调查。结果大多在显微镜观察中确认是原木栽培品,有1袋含有大量不带柄子实体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的96个样本中,至少有56个是原木产(带柄),其余不带柄的40个样本中有40%可以判定是菌床产品。

    原木、菌床添加剂的元素定量
        我们对小樽树、麻栎(日本产原木)、蒙古栎、辽东栎(中国产袁木)4种原木和菌床培养基材料进行了元素分析。辽东栎和蒙古栎内树皮中钾、镁、钙的含量明显高于小樽树和麻栎,米糠、麦麸里含有大量钾、锌、铜。菌床栽培和原木栽培比较,这些元素含量的差异明显地体现在两种子实体中。

    气味成分分析
        我们还探讨了香菇子实体气味成分分析方法。检查出了75种以上气味成分,其中一部分决定了主要的化学结构。我们把中国产菌床栽培品3种主要气味成分和3种日本产原木栽培品进行比较,发现样本有一定差异。
    另外,对蒙古栎、辽东栎、小樽树、麻栎栽培的品种子实体通过水蒸气蒸馏抽出手段进行气味成分比较分析,认定4种原木之间存在气味成分组成区别(挥发性成分)。

    中国菌床可能含有抗霉成分
        抗菌性物质、添加剂的调查,我们把不同品种的中国产和日本产的香菇子实体分别浸泡到水中,放置在20度的房间里,观察其是否生霉。结果日本产原木栽培品和中国产原木栽培品有70%以上生了霉,中国产菌床栽培品仅有20%多一点发了霉。把市场上销售的日本产菌床栽培品(鲜香菇)和榉树木屑上加米糠的培养基培养出的鲜香菇干燥后得到的干香菇(日本产菌床栽培品)也和原木差不多,生了霉。如果把这些香菇加水后,添加到寒天培养基,调查线状细菌木霉的生长状况,结果,没有发霉的中国菌床栽培品明显抑制了菌系生长,可能有某种抗霉成分阻止了霉菌的生长。
        我们把没有发霉的1种中国产菌床栽培品和1种发霉的日本产原木栽培品干香菇浸水后,对过滤液中含有的抗菌物质进行调查。滤液分为溶于乙醚部分和不溶部分,两部分都具有抗菌性。而溶于乙醚部分活性更强。我们利用薄层色谱分析方法确认,溶于乙醚部分中的抗菌物质至少与菌系体生产出的意志的抗菌性物质是不一样的。

    结论
        1、 通过显微镜观察、物理特性调查、元素分析,日本产原木栽培香菇和中国产菌床栽培香菇只有2%左右的误判率,中国产原木栽培香菇也只有10%左右的误判率。这种方法可以进行个体辨别。
        2、 市场进口香菇质量今后将会发生变化,因此,我们至少应该隔几年根据市场现状对辨别函数进行修正。为加强辨别准确度,有必要加入含量更少的元素、气味成分、抗菌性物质等进行辨别分析。
        3、 中国已经加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条约”,不能在品种登记权利期间生产日本品种。因此,将来采用DNA分析将会有一定效果。

    关于种苗法部分修改的法律案:

    惩罚对象范围扩大
        为对应利用植物新品种收获物侵犯权益行为日益增加这一趋势,为在收获物环节充分保护育种者权利,侵犯育种者权益的惩罚对象中除对种苗的权力侵犯以外,增加了对收获物的权力侵犯。
    2 对侵犯育种者权益法人罚款的增加
        因为法人侵犯育种者权益的例子大量发生,为确保罚款对侵权行为的约束力,把对侵权法人的罚款上限由300万日元提高到1亿日元

    参考 加强在机场、港口对侵权物品的检查
        为加强在机场、港口对侵权物品的检查,向财务省提出要求把侵犯育种者权益的物品加进关税定率法修正案的禁止进口物品中。

     

    编辑: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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