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5-2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本网讯:新的地理标志产品——庆元香菇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从前期准备开始,经历了论证、立项、调研、修订以及专家评审等过程,历时近半年,现已修订完成。新国家标准于2008年5月13日己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6月发布公告,对“庆元香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3年《原产地域产品---庆元香菇》国家强制标准正式发布,发布实施以来,在保护庆元香菇品牌、质量特色和传统工艺,保护民族工业和民族产品的价值,特别是保护无形资产的价值,打击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对丽水地区食用菌产业乃至全国食用菌产业的提升,进军国际市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市场,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国家质检总局旧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已废止,新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已于2005年7月15日起执行(总局令第78号)。同时,国际国内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出现了新形势、新变化,旧的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等技术贸易壁垒和有利于进军日本、美国、欧盟等国际市场,为促进技术进步,加快庆元香菇的产业化发展进程,改进香菇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2007.9.24日正式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开始了对地理标志产品——庆元香菇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立足于国情,同时考虑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兼容。本标准与GB 19087—2003 《原产地域产品 庆元香菇》相比,一是将强制性标准修订为推荐性标准;二是修订了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三是对卫生安全指标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四是修订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五是对术语和定义进行完善和补充;六是对专用标志的使用进一步明确;七是对树种、栽培工艺要求部分进行适当修改;八是对判定规则做了修改。
本次地理标志产品——庆元香菇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庆元县政府主办,庆元县质监局组织,庆元县食用菌办公室、庆元县食用菌科研中心、 浙江省食用菌质量检验中心参与修订起草,并得到了省市质监部门和龙泉、景宁等政府部门、食用菌生产销售企业的大力支持。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还得到国内食用菌专家的热情帮助。
编辑:皮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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