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8-27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后,辽宁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相关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一是以集体学习、问答卷等形式,立即组织全系统学习《食品安全法》,并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准确地理解相关内容,全面增强法制意识,不断提升检验监管水平。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决定从即日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载体,向企业及社会各界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通过普法宣传、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及主要内容。
三是针对《食品安全法》提出的新要求,即分类管理、进口商备案制度以及建立企业信誉记录等方面进行讨论,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食品卫生证书电子核查机制,研究实施办法、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在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
四是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与辽宁检验检疫局全年工作计划、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绩效考核、28项帮扶企业的政策与措施相结合,实现既保持经济增长又提高发展质量的双重目标。
五是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与辽宁检验检疫局“学习—调研—决策—执行—监督—反思—总结—提高”的工作机制相结合,指导规范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找准定位,提高执法把关的有效性、针对性,立足建立辽宁地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辽宁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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