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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大姚县保护野生菌资源培强野生菌产业

    发布时间:2010-07-01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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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姚县位于楚雄州西北部,有“核桃之乡、滇中铜都、祭孔圣地、教育名县”的美誉。全县总人口28万,国土面积4146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492.43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9.18%。森林覆盖率达69.52%,活立木总蓄积量1624.7万立方米,是一个典型的山区林业大县。大姚先后荣膺“中国核桃之乡”、“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全国经济林产业示范县”、“全省核桃产业发展重点县”称号,是全国核桃产业发展协作组首届轮值主席,2008年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核桃大会,2009年“大姚核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国家商标总局成功注册。

        由于复杂的地形地貌、独特的气候条件、丰富的森林资源、多种多样的森林类型和土壤种类,孕育了种类繁多的野生食用菌资源,大姚县野生食用菌有2纲9目26科200余种,占全国野生食用菌600多种的33%,占云南省500多种的40%,占楚雄州300多种的67%。2009年,全县野生菌产量4296吨,产值9204万元。其中:松茸产量达231.2吨,产值1155.8万元;牛肝菌产量达2157吨,产值5393万元;块菌91吨,产值591.5万元,干巴菌161.1吨,产值805.7万元,鸡枞226.6吨,产值543.8万元,其它菌类1429吨,产值714.5万元。

        目前,大姚县可开发利用的野生食用菌有40多种,具有出口认证的野生食用菌有松茸、牛肝菌、鸡油菌、香菇、青头菌、羊肚菌等10多个品种。有54家滇企到大姚抢购野生菌参与野生菌出口,业务涵盖了全球23个国家和地区,野生菌出口到日本、中国香港、东南亚和欧盟,产品供不应求。野生食用菌已成为大姚县农民增收的又一重要产业,特别是山区群众脱贫致富不可替代的经济来源,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保护培育野生菌资源主要做法。近几年来,随着人类对野生菌需求日益旺盛,出口逐年增加,仅靠自然产量已供不应求,价格不断攀升,由于价格及利益的驱使,诱发人们过度采集,导致不顾子实体是否成熟、不管自然分布和产菌的实际情况,“一窝端”采集方式屡见不鲜,破坏了地下有序菌丝,自然的生存状况受到极大的干扰,致使自然生物量已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野生菌产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加快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在野生菌产业发展中,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加大宣传,提高对野生菌的保护意识。在野生菌资源开发中,我县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菌资源生存的载体,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野生菌资源产量和关系到野生菌资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还影响群众增收致富的问题,充分调动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坚持“封山育菌”与“封山育林”相结合的路子,把野生菌基地建设同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相结合,与林下资源开发、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护野生菌资源赖于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并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产区野生菌林地资源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措施,严禁进入产区放牧、砍柴等。同时,认真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加强林地的日常管护和监督。规范采集,提高质量要统一管理,有效保护,限额采集,实行分时限、分片区采集制,采集量要小于生长量的原则,严禁采摘5cm以下童菌和开伞菌,严禁使用盛装过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的器具及有毒塑料袋盛放野生菌,杜绝在采摘中出现污染现象,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提高出口产品质量。

        创新机制,做好野生菌的科学管护与开发。在实行“家庭承包、集体承包、对外承包”等方式的同时,不断创新机制,将野生菌基地管护与开发推向市场,实行“公开标底、竟标拍卖”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与开发。一是完善机制。制定出台野生食用菌规范管理办法,对野生菌的管护、采摘、包装、运输、交易、出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划区管护。二是制定村规民约。在昙华、桂花等野生菌主产区的乡镇,首先实行试点,引导野生菌产区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林下资源的管理,建立相关管扩措施,严禁的产区内进行放牧和林木砍伐。三是明晰权属。结合林改,对产野生菌产区的林地进一步明晰权属,确定管护范围,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提高农民管护积极性。四是规范采集。坚持统一管理,有效保护、持证上岗,分时限分片采集,严禁采集5厘米以下童菇、弱菇和败菇。五是封山育菌。森林是野生菌资源的主要载体,在野生菌保护性建设中,要把“封山育茸”与“封山育林”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野生菌资源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六是加强领导。成立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以松茸为主的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技术研究,探索其生长发育与环境的关系,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普及产业发展的管理方式。七是扶龙头。积极扶持具有一定势力的企业大力发展野生食用菌加工和出口,通过对企业的扶持,使企业不断发展状大,带动以松茸为主的野生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八是建设基地。根据大姚野生菌产区生态环境、历年产量及多年流通渠道等不同条件,制定发展规划,建立相对较为持续稳定的野生菌生产基地,为推进产业化发展打好基础。

        完善市场体系,改善野生菌交易环境。市场开拓是菌业形成和发展的核心,而流通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是组织生产和实现产品价值的主要环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我县依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改善交易环境,强化行业自律,严厉打击非法违规交易行为。

        一是加大野生菌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大规范野生菌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野生菌交易市场、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行业自律作用。县内各野生菌收购加工、销售企业成立了大姚县野生菌行业协会,制定强有力的自律措施,有效地维护经营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制止囤集、寄售和强买的不正当行为,严禁寄售、严禁哄抬收购价、严禁低价倾销、严禁收购童菌出口,保护林农和经营者的利益,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大姚县野生菌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资源及市场管理。在野生食用菌采收和流通过程中,严格采摘、收购、运输、仓储、加工、出口等环节的管理,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制定措施,加强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杜绝任何可能导致野生菌污染的因素,提高经营质量,杜绝违规经营的现象。商务局负责牵头做好野生菌行业管理的部门协调工作,协调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野生菌市场的管理,制定出管理实施方案,制订出产业发展规范,认真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林业局做好林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在野生菌采摘中采摘童菌、开伞菌的掠夺性采摘行为。质监局严厉打击野生菌产品中掺入铁钉、铅丝、木棍、竹签等异物的掺假行为;加强产品出口质量检测、检验,确保出口产品质量。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巡查,有效打击强买的不正当行为。发改委加大对哄抬收购价、低价倾销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哄抬收购价、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提倡自营出口,强化备案登记制度。凡在大姚县境内从事收购、经营野生菌的商户,都服从县工商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的管理,配合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的市场监管,依法、诚信经营;生产加工出口农副产品的企业均依法、依规办理了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备案登记。三是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我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现安全卫生质量问题的出口企业,依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出现农残阳性问题的,暂停受理出口报检,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月内3次检出异物的出口企业,暂停受理出口报检,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四是处理好内外市场关系。根据大姚县的具体情况,作出准确的市场定位,并处理好采集和促繁等关系,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促繁驯化的技术研究,寻求资源开发的重点和突破口。野生食用菌资源是促进大姚县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也是地方创汇和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富民强县的重要措施,在下步工作中,全县上下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强化措施,加强管理,使野生菌产业走上一条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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